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13031168085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15711292699
1.农村继承房产拆旧建新有明确限制,需结合继承人身份及当地规定按程序审批。若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有宅基地使用权,符合当地规划并取得审批手续后可拆旧建新。
2.对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继承人,需按规定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这是确保建设符合规划和规定的必要流程,要严格执行。
3.若继承人户口已迁出本集体经济组织,只能继承房屋所有权,不能单独继承宅基地使用权,仅能使用原有房屋,拆除旧房后通常不能重建新房,因其不再具备获得宅基地的资格。
4.建议继承人在考虑拆旧建新时,先明确自身身份,详细了解当地相关规定,尽早按程序申请审批,避免违规建设带来的风险。
结论:
农村继承房产拆旧建新受继承人身份和当地规定限制,需按程序办理审批。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若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有宅基地使用权,符合当地规划并取得审批手续后,可拆旧建新。要按规定先向村委会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若继承人户口已迁出本集体经济组织,只能继承房屋所有权,无法单独继承宅基地使用权,仅能使用原有房屋,拆除旧房后通常不能重建新房,因其不再具备获得宅基地的资格。农村继承房产拆旧建新涉及诸多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不同情况处理方式不同。若遇到此类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合法合规处理相关事宜。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继承人:按当地规划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向村委会提出拆旧建新申请,积极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工作,待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严格按照获批要求进行建设。
(二)户口已迁出本集体经济组织的继承人:鉴于不具备获得宅基地资格,不要拆除旧房,维持房屋原状以继续使用。若房屋确需修缮,可在不改变主体结构的前提下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1.若继承人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有宅基地使用权,符合当地规划并获审批后,可拆旧建新。要先向村委会申请,经乡镇政府审核,由县级政府批准。
2.若继承人户口已迁出,能继承房屋所有权,但不能单独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只能使用旧房。拆除后通常无法重建,因其不具备获宅基地资格。
综上,农村继承房产拆旧建新,要结合身份和当地规定,按程序审批。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