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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通常而言,在未立遗嘱的情况下,儿媳并非法定继承人,不能继承公婆的房子。
(2)不过,若儿媳丧偶且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比如在生活上提供主要经济来源,或是在劳务方面给予主要扶助,那么其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3)若儿媳未丧偶,没有法定继承权;丧偶但未对公婆尽主要赡养义务,也无法继承。
(4)当存在多个有继承权的人时,遗产一般均等分配,但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给予照顾。
提醒:儿媳要明确自身是否符合继承条件,涉及遗产分配问题较复杂,不同案情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08-21 12:03: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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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儿媳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没遗嘱时不能继承公婆房子。不过丧偶儿媳若对公婆尽主要赡养义务,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主要赡养义务体现为提供主要经济来源或给予劳务等方面的主要扶助。
1.若儿媳未丧偶,无法定继承权。
2.若丧偶但未尽主要赡养义务,也无法继承。
3.存在多个继承人时,遗产一般均等分配,但对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给予照顾。
建议儿媳若想获得公婆遗产继承权,可在丧偶后对公婆尽主要赡养义务。在遗产分配时,相关人员应遵循照顾特殊困难继承人的原则,以和平合理的方式进行协商分配。
2025-08-21 10:22: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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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一般情况下儿媳不是法定继承人,没遗嘱时不能继承公婆房子,但丧偶儿媳尽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儿媳未丧偶或丧偶未尽主要赡养义务不能继承,有多个继承人时遗产一般均等分配,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被照顾。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定继承有明确规定,通常儿媳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不过当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即对公婆生活提供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主要扶助时,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若儿媳婚姻关系存续,或丧偶后未履行主要赡养义务,便无继承资格。在多个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一般遵循均等分配原则,但考虑到人道主义和公平性,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会给予适当照顾。若遇到继承方面的难题或想了解更多详细法律规定,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08-21 08:28: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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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丧偶儿媳想继承公婆房子,要尽量对公婆生活提供主要经济来源,或者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主要扶助,以满足尽主要赡养义务这一条件。
(二)当存在多个有继承权的人时,若有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其他继承人应在遗产分配时对其予以照顾。
(三)未丧偶的儿媳不能基于法定继承继承公婆房子,若丧偶但未对公婆尽主要赡养义务也无法继承,遇到这种情况不能强行主张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2025-08-21 07:16: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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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常儿媳并非法定继承人,没遗嘱时不能继承公婆房子。
2.特殊情况:丧偶儿媳若对公婆尽主要赡养义务,即提供主要经济来源或劳务扶助,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3.儿媳未丧偶或丧偶但未尽主要赡养义务,均无继承权。
4.有多个继承人时,遗产一般均等分配,对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照顾。
2025-08-21 06:10:0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