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常,女儿的配偶没有女方父母遗产的继承权。法定继承人里不包括儿媳、女婿。
2.特殊情况,丧偶儿媳若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若女儿配偶在女方父母生前给予主要经济支持或劳务扶助,即便女儿先去世,配偶也能继承遗产。
3.女方父母立遗嘱把部分或全部遗产给女儿配偶,其可按遗嘱继承。
结论:
一般情况下,女儿的配偶无权继承女方父母遗产,但丧偶且尽主要赡养义务或有遗嘱指定时可以继承。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定继承人范围通常不包括儿媳或女婿。所以在一般情形下,女儿的配偶没有继承女方父母遗产的权利。不过,如果女儿先于其父母去世,而女儿的配偶对女方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比如在生活上提供主要经济来源,或者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主要扶助,就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另外,若女方父母通过遗嘱明确将部分或全部遗产留给女儿配偶,那么其可以依据遗嘱继承。若在遗产继承方面存在疑问或面临纠纷,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有效的解决方案。
1.通常女儿的配偶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无权继承女方父母遗产。法定继承人涵盖配偶、子女、父母等,儿媳或女婿不在此列。
2.不过存在两种特殊情况可继承。一是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同理,若女儿先于父母去世,其配偶在女方父母生前提供主要经济来源或劳务扶助,符合尽主要赡养义务条件时,能继承岳父母遗产。二是女方父母通过遗嘱明确将部分或全部遗产留给女儿配偶,其可依遗嘱继承。
3.建议女儿配偶若想在特殊情形下保障继承权,平时应留存尽赡养义务的相关证据,如支付费用记录、照顾老人的相关证明等。若女方父母有意愿通过遗嘱分配遗产,应及时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
法律分析:
(1)通常而言,女儿的配偶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没有继承女方父母遗产的权利。法定继承人涵盖配偶、子女、父母等。
(2)不过存在特殊情况。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若女儿的配偶在女方父母生前,提供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主要扶助,符合尽主要赡养义务的条件,即便女儿先于父母去世,其配偶可继承岳父母遗产。
(3)另外,若女方父母以遗嘱形式明确把部分或全部遗产留给女儿配偶,那么其可依据遗嘱继承。
提醒:
要证明尽了主要赡养义务需有充分证据。不同继承情况复杂多样,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专业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产按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若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健在且无争议,则共同分享遗产;若第一顺序继承人死亡或放弃继承权,遗产归第二顺序继承人,如兄弟姐妹、祖父母等。抚养责任较多的人也有权获得适当遗产。分配比例可协商或法院裁决。有有效遗嘱则按遗嘱指示分配。
专业解答被继承人去世后,如留有遗嘱,遗产按遗嘱分配;若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顺序分配。 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若无,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原则上应平分遗产。
专业解答在老年人无配偶及子女时,其财产由直系亲属如父、母、叔、伯、舅、姨及祖父母、外祖父母等法定继承。但如老人已制定遗嘱并公布,则按遗嘱指定的方式分配遗产,无严格时限要求。
专业解答根据现行法律规定,配偶离世后,配偶之父母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其遗产继承权并不自动归属于已故配偶的继承人。因此,配偶本身无权继承父母的遗产。然而,若配偶的父母在配偶之后去世,且配偶的子女或直系晚辈亲属仍在世,他们则有权通过代位继承的方式继承外祖父母或祖父母的遗产,从而保障血脉相连的家族权益得以延续。
专业解答关于父亲遗产分配,按中国法律,首先考虑遗嘱,无遗嘱则由母亲和子女平分。配偶、父母、子女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位。第一顺位优先继承,不足或放弃时,第二顺位继承。同一顺位无固定次序,力求平均分配。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