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浙江法律咨询 > 绍兴法律咨询 > 绍兴运输损害法律咨询 > 停运损失费赔付是否有上限?

停运损失费赔付是否有上限?

pub****927 浙江-绍兴 运输损害咨询 2025.08.15 23:14:30 387人阅读

停运损失费赔付是否有上限?

其他人都在看:
绍兴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绍兴损害赔偿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5167152067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浙江-杭州 咨询解答:26206条

您好,具体情况沟通下

2025-08-16 00:27:32 回复
咨询我
15555555523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浙江-杭州 咨询解答:506390条

停运损失费赔付一般没有绝对法定上限。通常根据合理停运时间和正常营运收入确定赔偿额。若损失过大,对方可能会对合理性存疑。解决方案是收集停运期间的营运流水、合同等证据证明损失。双方可协商确定赔偿金额,协商不成可走法律途径,由法院根据证据判定合理赔偿数额。

2025-08-15 23:16:05 回复
咨询我
15558010631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浙江-杭州 咨询解答:84813条

停运损失费的赔付上限通常由具体案件情况及地方政策决定,一般情况下会根据实际损失来确定合理的赔偿额度。方便的话,可以现在电话沟通q

2025-08-15 23:14:59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保险公司不应该赔偿车辆停运损失。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规定,被保险人导致的车辆停运不在财产赔付责任限额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投保、赔偿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公安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农业主管部门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因此,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损害赔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