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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遗嘱时注意事项有什么样的内容

郑** 江苏-扬州 遗产继承咨询 2025.08.12 09:09:11 349人阅读

立遗嘱时注意事项有什么样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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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遗嘱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是遗嘱有效的基础条件。若不具备该能力,所立遗嘱不具法律效力,无法保障遗嘱人的真实意愿。
(2)遗嘱内容必须真实自愿。受到欺诈、胁迫而订立的遗嘱违背了遗嘱人的本意,法律规定此类遗嘱无效,以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自主性。
(3)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遗嘱要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体现了法律对弱势群体的保护。
(4)遗嘱形式要严格符合法定要求。不同的遗嘱形式,如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公证遗嘱等,都有各自的法定要件,如见证人数量、签名、注明日期等,只有符合这些要求,遗嘱才有效。

提醒:立遗嘱时要严格遵循上述条件和法定形式,确保遗嘱有效。不同案情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08-12 14:12: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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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遗嘱务必谨慎,要遵循多方面要求以确保遗嘱合法有效。

遗嘱人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是遗嘱有效的基础,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遗嘱内容要真实自愿,受欺诈、胁迫所立遗嘱不具有法律效力。同时,需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遗产份额。

遗嘱形式也应符合法定要求。自书遗嘱要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代书、打印、录音录像遗嘱均需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代书遗嘱还需代书人等签名并注明日期;口头遗嘱需在危急情况下订立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危急情况消除后能用其他形式立遗嘱的,口头遗嘱无效;公证遗嘱则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建议立遗嘱前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确保遗嘱合法合规,避免后续纠纷。

2025-08-12 12:48: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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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立遗嘱时要确保遗嘱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内容真实自愿,为特定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且形式符合法定要求。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嘱的效力受多方面因素影响。无民事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准确认知自己的行为和后果,所立遗嘱无效。受欺诈、胁迫所立遗嘱并非遗嘱人的真实意愿表达,同样不具有法律效力。同时,法律出于人道主义考虑,要求遗嘱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遗产份额。在形式上,不同类型的遗嘱有不同的法定要求,如自书遗嘱需遗嘱人亲笔书写等,这些要求是为了保证遗嘱的真实性和严肃性。若不满足这些条件,遗嘱可能会被认定无效。如果在立遗嘱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遗嘱合法有效。

2025-08-12 11:21: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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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认自身民事行为能力,确保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再立遗嘱,避免因不具备相应能力导致遗嘱无效。
(二)保证遗嘱内容是自己真实意愿表达,不被他人欺诈、胁迫,维护遗嘱的合法性。
(三)考虑到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为其保留必要遗产份额,防止遗嘱部分无效。
(四)严格按照法定形式立遗嘱,自书遗嘱要自己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代书、打印、录音录像遗嘱都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口头遗嘱在危急情况订立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危急情况消除后及时以其他法定形式重新立遗嘱;公证遗嘱则要经公证机构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2025-08-12 10:22: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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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遗嘱需留意以下方面:
1.遗嘱人得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否则所立遗嘱无效。
2.遗嘱内容要真实自愿,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不具效力。
3.要给缺乏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留必要遗产份额。
4.遗嘱形式要合法,不同形式有不同要求,如自书要亲笔书写等,危急情况消除后口头遗嘱可能无效,公证要经公证机构办理。

2025-08-12 10:21:43 回复

您好,关于订立遗嘱注意事项,主要有以下几点:1、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公证遗嘱有效。2、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的自书遗嘱,无非法内容的,有效。3、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由其中一人代书,证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的代书遗嘱,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的,有效。4、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的录音遗嘱,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的,有效。5、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的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6、无行为能力的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嘱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7、遗嘱中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内容无效。8、立有数份遗嘱,而内容有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有效。9、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10、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11、受胁近、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12、伪造的遗嘱无效。13、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在遗嘱当中处理财产的占绝大多数,这类遗嘱一般没有统一的格式,但在实践中,它的一般写法是:(1)立遗嘱的目的,即处理财产的意思表示,应首先写明:“我立本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2)对财产的具体处理,应写明财产的名称,数量及其所在地,遗留给何人,具体写明由哪一个继承哪些财产,也可按财产写明。(3)遗嘱人的要求和遗嘱书的处置。(4)立遗嘱人、证明人、代笔人签名盖章,并写明立遗嘱的时间、地点等。由于立遗嘱人的具体情况不同,遗嘱的写法不一定拘于以上格式,但必须是有效的才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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