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八年前我被骗进别人组织的赌场,输二万多,甲方是组织人,乙方是带我来的那个人,输光以后,我向甲方借了5000,甲方转手给了乙方,过了一下手,代表我欠乙方的钱嘛,没有欠条,没有证据,现在乙方向我要钱。。我有必要承认嘛。。。
你没有必要承认这笔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赌博在我国是违法行为,因赌博产生的债务违背公序良俗,属于无效债务,不受法律保护。
你是在赌场中因赌博输钱而借款,无论这笔钱最终到了谁的手中,该借款本质上都是与赌博相关的债务,出借人明知你借款用于赌博仍提供借款,借贷合同无效 。即使乙方起诉你,法院查明事实后也不会支持其还款请求 。
此外,若乙方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索要该款项,你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没有欠条和证据,追讨欠款难度大,建议尽快收集相关凭证或证人证言。我是十七年只做刑事案件的叶斌律师,我想用我的专业经验帮到你。找到叶斌律师后,点我名字,查看简介,一对一咨询,完全免费。
2025-08-08 15:33:26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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