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解,录完口供放走10天又通知去了不去可以吗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问题,我理解您是想了解在公安机关录完口供后被放走10天,现在又接到通知要求再去,是否可以不去。这个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首先,如果公安机关是以传唤方式通知您去配合调查,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被传唤人是应当配合的。无正当理由不到场,公安机关可以强制传唤。但如果是通知而非正式传唤,法律强制性相对较弱。其次,建议您先确认这次通知的性质和目的。如果是补充调查或需要核实某些细节,建议尽量配合,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如果确实有特殊原因无法前往,可以尝试与办案人员沟通说明情况,申请改期。最后,如果您对案件性质或自身法律地位存在疑虑,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案件具体情况后再决定如何处理。贸然拒绝配合可能会对您不利。希望以上分析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进一步咨询,可以随时联系。
2025-08-06 00:56: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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