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职工非因工伤死亡待遇明确包含6000元丧葬费及按供养亲属人数计算的一次性救济费,相关费用由社保基金支付,未参保企业需自行承担。建议家属在规定时限内准备材料申请,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025-07-31 10:35: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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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1 08:08:25 回复
关于江苏省职工非因工伤死亡的待遇问题,我为您简要梳理如下:根据江苏省现行政策,职工非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时,其家属可以享受以下待遇:1. 丧葬补助费:按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个月标准发放。以2023年南京为例,约为2.5万元左右。2. 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金:按死亡职工生前月缴费工资的6个月标准发放。这里需要注意,缴费工资通常不等于实发工资,具体数额要查社保缴费记录。3. 供养亲属定期救济费:如需供养无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如未成年子女、无收入配偶等),可按月领取定期救济费,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的20%-30%。特别提醒两点:
一是以上待遇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前提是职工生前已参加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
二是如果企业有建立企业年金或补充保险,可能还有额外补偿,这要看单位内部规定。建议您先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查询具体缴费基数,同时准备好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如果单位存在拖延支付的情况,可以先通过工会协调,必要时可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更具体的计算或遇到特殊情况,可以补充说明具体情况,我再帮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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