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在未办理离婚登记时,离婚协议未生效,夫妻双方能自行协商修改。这给予双方充分的灵活性,只要共同达成一致且协议内容合法,就可重新拟定新协议。
(2)办理离婚登记后,离婚协议已生效。若要更改其中财产分割等内容,通常需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新的补充协议。若一方反悔不同意更改,另一方想改变协议内容,只能在有证据证明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下,向法院提起诉讼。不过若法院审理未发现可撤销情形,会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提醒:
未办理离婚登记前修改协议较自由,但也要谨慎;已办理登记后修改难度增加,注意留存订立协议时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的证据,不同案情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未办理离婚登记时,夫妻可自由协商修改离婚协议,重新拟定新的协议,只要双方意思达成一致且内容不违法就行。
(二)已办理离婚登记,若要更改财产分割等内容,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若对方不同意,只有在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时,可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或变更协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更改离婚协议分以下两种情况:
若尚未办理离婚登记,夫妻自行协商,重新拟定协议,只要双方达成一致且内容合法就可以。
若已完成离婚登记,要更改财产分割等内容,需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若一方反悔,另一方只有在能证明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才可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或变更协议,否则法院会驳回诉求。
结论:
更改离婚协议分未办理和已办理离婚登记两种情况,前者可自行协商修改,后者需双方协商一致签补充协议,一方反悔则需有欺诈、胁迫等情形才可起诉。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在未办理离婚登记时,离婚协议尚未生效,夫妻双方可基于自愿原则,对协议内容自行协商修改,重新拟定新协议,只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且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即可。而在办理离婚登记后,离婚协议已生效,若要更改其中财产分割等内容,一般需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新的补充协议。若一方反悔不同意更改,另一方只有在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法定可撤销情形时,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或变更。若法院审理后未发现可撤销情形,会驳回诉讼请求。如果大家在离婚协议更改方面遇到法律难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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