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仲裁时效一般规定为一年,起始计算点是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利被侵害之日。对于工作一年半的情况,关键在于判断争议发生时间。
(2)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起已超过一年,同时不存在时效中断、中止的情况,那么通常就超过了仲裁时效。但在仲裁中,若对方没有以时效进行抗辩,仲裁委不能主动适用时效规定。
(3)时效中断的情形包括当事人向对方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对方同意履行义务等,当中断事由发生时,仲裁时效会重新计算。而时效中止是由于不可抗力等障碍,在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仲裁时效会暂时停止计算,待障碍消除后继续计算。
提醒:
需准确把握争议发生时间,留意时效中断、中止情形。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判断工作一年半是否过仲裁时效,关键看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是否已超一年,且有无时效中断、中止情形。
(二)若超一年且无中断、中止情况,通常过仲裁时效;但对方未以时效抗辩,仲裁委不得主动适用。
(三)时效中断情形包括向对方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对方同意履行义务等,中断时起时效重新计算。
(四)时效中止是在时效期间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障碍导致,障碍消除后继续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1.仲裁时效通常为一年,从当事人知晓或应知晓权利被侵害时算起。工作一年半是否超仲裁时效,取决于争议发生时间。
2.若自知道权利受侵害起超一年,且无时效中断、中止情况,一般就过了仲裁时效。但对方不提出时效抗辩,仲裁委不会主动适用。
3.主张权利、请求救济、对方同意履行等会导致时效中断,中断后时效重新计算;时效期间最后六个月因不可抗力等障碍会中止时效,障碍消除后继续计算。
结论:
工作一年半是否过仲裁时效,取决于争议发生时间以及是否存在时效中断、中止情形。
法律解析:
仲裁时效一般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若工作一年半期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已超一年,且无时效中断、中止情况,通常就过了仲裁时效。但要是对方未以时效进行抗辩,仲裁委不能主动适用时效规定。时效中断情形包括向对方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对方同意履行义务等,中断后时效重新计算;时效中止是因不可抗力等障碍,在时效期间最后六个月内发生,障碍消除后继续计算。
如果你在工作中遇到仲裁时效相关的困扰,或是对自身权益是否受侵害拿不准,欢迎向我或其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将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
工作一年半是否过仲裁时效取决于争议发生时间。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已超一年,且无时效中断、中止情形,一般过了仲裁时效;但对方未以时效抗辩,仲裁委不得主动适用。
1.时效中断:当事人一方向对方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对方同意履行义务等,时效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例如一方书面要求对方履行义务,此时时效重新开始。
2.时效中止:因不可抗力等障碍,在时效期间最后六个月内,时效中止,障碍消除后继续计算。比如发生自然灾害导致当事人无法主张权利。
建议当事人在知晓权利被侵害后及时主张权利,若遇障碍可能导致时效问题,可保留主张权利或遭遇障碍的证据,以便应对可能的仲裁时效争议。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