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云南法律咨询 > 曲靖法律咨询 > 曲靖刑事诉讼法律咨询 > 过了追诉期的案子能否重新审理

过了追诉期的案子能否重新审理

李* 云南-曲靖 刑事诉讼咨询 2025.07.23 01:15:26 437人阅读

过了追诉期的案子能否重新审理

其他人都在看:
曲靖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曲靖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一般而言,过了追诉期的案子不再追诉和重新审理。追诉时效是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该期限,便不再追究刑责,已追究的会按规定撤销案件、不起诉、终止审理或宣告无罪。
(2)但存在特殊情况,当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限制。
(3)另外,若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立案却不予立案的,也不受追诉期限限制,这种情况下即便过了通常追诉期,案子仍可能重新审理。

提醒:
若涉及刑事案件,要留意追诉时效问题。不同案情对应不同法律处理方式,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07-23 07:03:04 回复
咨询我

(一)若案子已过一般追诉期,通常不用担忧被追诉,可当作案件终结。
(二)若处于特殊情形,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受理案件后逃避侦查审判,或者被害人在追诉期内控告但应立案未立案,即便过了追诉期仍可能被重新审理,此时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工作,如实说明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2025-07-23 06:36:06 回复
咨询我

1.通常,过了追诉期的案子不再追诉和重审。追诉时效是法律规定追究罪犯刑事责任的有效时间。犯罪过了这个期限,不再追责,已追责的应撤案、不起诉、终止审理或宣告无罪。
2.但有特殊情况,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法院受理案件后,嫌疑人逃避侦查或审判,不受追诉期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内控告,应立案却未立案的,也不受追诉期限制。出现这些,过了追诉期也可能重审。

2025-07-23 05:26:22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一般情况下过了追诉期的案子不再追诉和重新审理,但存在特殊情形,如司法机关立案后嫌疑人逃避侦查或审判、应立案而未立案,即便过追诉期案子也可能重新审理。
法律解析:
追诉时效是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依据法律,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追究的要撤销案件、不起诉、终止审理或宣告无罪。不过当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嫌疑人逃避侦查或审判,以及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司法机关应当立案却不予立案时,不受追诉期限限制。这意味着在这些特殊情况下,即便超过了通常的追诉期,案子仍有重新审理的可能。如果遇到涉及追诉时效的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07-23 03:38:08 回复
咨询我

1.通常过了追诉期的案子不再追诉和重新审理。追诉时效是刑事法律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追究的应撤销案件、不起诉、终止审理或宣告无罪。
2.但存在特殊情况,当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犯罪主体逃避侦查或审判,以及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相关机关应当立案却不予立案时,不受追诉期限限制,案子可能重新审理。
3.建议司法机关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把控立案标准,及时受理被害人控告并依法立案,避免出现该立案而不立案的情况。同时,对于逃避侦查或审判的行为要加大追捕力度,维护法律的公正和权威。

2025-07-23 02:36:03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一、重新审判的程序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程序,应当根据原来的审级和进行重新审理的来确定: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无论采取何种审级的审判程序,刑事诉讼法规定了重新审判均应遵循如下程序:(1)人民决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除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的外,应当制作再审决定书。对于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提出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因原判决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而指令下级人民再审的,应将指令再审的决定书抄送抗诉的人民检察院。(2)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但死刑立即执行者除外。(3)人民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案件时,必须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4)人民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无论是否是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都必须派员出席法庭,支持抗诉或发表意见,并对人民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5)人民审判重新审理的案件,应当对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即不受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理由的限制,对事实是否正确、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和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诉讼进程是否合法,处刑是否恰当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6)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的刑事自诉案件,应当依法作出判决、裁定,附带民事部分可以调解结案。(7)人民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6个月。接受抗诉的人民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抗诉案件,审理期限和人民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的审理期限相同;对需要指令下级人民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这类案件的期限适用上述规定。二、重新审判的是哪个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审判的,包括作出生效裁判的原审人民、提审的上级人民和由上级人民指令再审的人民。重新审理的案件一般由作出生效裁判的原审人民进行重新审理,包括原作出生效裁判的第一审人民和第二审人民。原审根据本院审判委员会作出的对原生效裁判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决定,或者根据上级的指令对本院生效的裁判进行重新审判。原审接近犯罪地和诉讼参与人,有利于核实案情,复查证据,而另行组成合议庭的规定也能避免审判人员先入为主和当事人对原审判人员疑虑与不信任的弊病。其中,若第二审人民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认为其作出的终审裁判确有错误,应由第一审人民重新审理的,可以撤销一、二审裁判,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理,重新审理后作出的裁判可以提起上诉、抗诉;如果不宜指令第-审人民重新审判的,应由第二审人民自行重新审理,所作的裁判就是终审的判决或裁定。最高人民和上级人民发现生效裁判确有错误的,可以指令下级再审,既可以指令作出生效裁判的原审重新审判,也可以指令原审的上一级或者其他上级人民再审,但不能指令原审的下级再审。如上所述,对于生效裁判认定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案件,指令原审再审有较多优点,故此一般情况下,生效的裁判是一审作出的,指令一审再审;生效的裁判是二审作出的,指令二审再审。重新审判的案件也可以由上级提审。对于那些适用法律上有错误,或者案情疑难、负责、重大,或者有经由作出生效裁判的原审审查处理后仍坚持申诉等不宜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情况的案件,上级认为需要直接审理的,可以提审。这对于法律适用的统一以及案件更为中立、公正地解决,有着积极的意义。下级对于某些自己查处有困难的案件,也可以提请上级审查处理。提审的上级,可以是原来第一审人民的任何上级。提审的案件,应当按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或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一、重新审判的程序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程序,应当根据原来的审级和进行重新审理的来确定: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无论采取何种审级的审判程序,刑事诉讼法规定了重新审判均应遵循如下程序:(1)人民决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除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的外,应当制作再审决定书。对于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提出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因原判决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而指令下级人民再审的,应将指令再审的决定书抄送抗诉的人民检察院。(2)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但死刑立即执行者除外。(3)人民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案件时,必须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4)人民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无论是否是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都必须派员出席法庭,支持抗诉或发表意见,并对人民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5)人民审判重新审理的案件,应当对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即不受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理由的限制,对事实是否正确、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和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诉讼进程是否合法,处刑是否恰当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6)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的刑事自诉案件,应当依法作出判决、裁定,附带民事部分可以调解结案。(7)人民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6个月。接受抗诉的人民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抗诉案件,审理期限和人民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的审理期限相同;对需要指令下级人民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这类案件的期限适用上述规定。二、重新审判的是哪个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审判的,包括作出生效裁判的原审人民、提审的上级人民和由上级人民指令再审的人民。重新审理的案件一般由作出生效裁判的原审人民进行重新审理,包括原作出生效裁判的第一审人民和第二审人民。原审根据本院审判委员会作出的对原生效裁判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决定,或者根据上级的指令对本院生效的裁判进行重新审判。原审接近犯罪地和诉讼参与人,有利于核实案情,复查证据,而另行组成合议庭的规定也能避免审判人员先入为主和当事人对原审判人员疑虑与不信任的弊病。其中,若第二审人民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认为其作出的终审裁判确有错误,应由第一审人民重新审理的,可以撤销一、二审裁判,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理,重新审理后作出的裁判可以提起上诉、抗诉;如果不宜指令第-审人民重新审判的,应由第二审人民自行重新审理,所作的裁判就是终审的判决或裁定。最高人民和上级人民发现生效裁判确有错误的,可以指令下级再审,既可以指令作出生效裁判的原审重新审判,也可以指令原审的上一级或者其他上级人民再审,但不能指令原审的下级再审。如上所述,对于生效裁判认定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案件,指令原审再审有较多优点,故此一般情况下,生效的裁判是一审作出的,指令一审再审;生效的裁判是二审作出的,指令二审再审。重新审判的案件也可以由上级提审。对于那些适用法律上有错误,或者案情疑难、负责、重大,或者有经由作出生效裁判的原审审查处理后仍坚持申诉等不宜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情况的案件,上级认为需要直接审理的,可以提审。这对于法律适用的统一以及案件更为中立、公正地解决,有着积极的意义。下级对于某些自己查处有困难的案件,也可以提请上级审查处理。提审的上级,可以是原来第一审人民的任何上级。提审的案件,应当按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或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