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后两项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025-07-23 15:46:19 回复
一般来说,已领证且共同生活,彩礼原则上不用退。但共同生活时间较短,法院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判适当返还。像这种领证后办婚礼同居俩月就闹离婚,若男方因给彩礼导致生活困难,可能会判返还部分彩礼,返还比例得结合彩礼数额、双方经济状况等确定,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走法律程序。
2025-07-22 19:55:41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