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2014年跟卖方签订了自留地买卖协议,2020年左右地被征收,拆迁协议均有买方处理,现在买方已协议无效,起诉了我们
没有严格认定程序都不能说是违建,调查取证,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具体情况详细沟通给您建议
你好,请保持手机畅听,注意接听电话。
自留地不能买卖,协议可能被认定无效。不过处理时会考虑双方过错。既然对方起诉,可积极应诉。若己方没过错或过错小,可要求对方补偿一定损失;若己方有过错,可能要返还部分款项。可收集交易、履行协议等证据,证明自身无重大过错或对方也有过错,争取有利判决。
请注意接听电话,,,
有可能的。有需要可以与本律师联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专业解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拆迁协议签订后,我们需要将原土地使用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明,交市或区、县房地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若是依旧不知道拆迁协议签订后,我们还需要做什么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想获取更多征地拆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