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1.辩护律师在刑事案件中,自检察院审查起诉起,就能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侦查阶段虽不能查卷宗,但能向侦查机关了解罪名和相关情况。
2.其他诉讼参与人通常无查阅卷宗权利。非当事人一方若想了解案件,要经法院许可,在特定情况才可查阅、复制庭审材料。
3.总之,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后查卷有明确规定,其他情况得看法律规定和法院许可。
2025-07-18 12:33:04 回复
咨询我
1.刑事案件中不同主体查看卷宗的权利和时间有明确区分。辩护律师自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起可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侦查阶段虽不能查卷宗但能了解罪名和部分情况。其他诉讼参与人通常无查阅权,非当事人一方需法院许可,在特定情况下才可能查阅、复制庭审材料。
2.为保障各主体在卷宗查阅上的合理权益,对于辩护律师,侦查机关应及时准确告知涉嫌罪名和案件情况,确保律师能有效开展工作。对于非当事人一方申请查阅,法院应制定明确透明的许可标准和流程,在保障案件信息安全和当事人隐私的前提下,依法依规进行审查并给予答复。
2025-07-18 10:44:41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辩护律师查阅卷宗的时间节点明确,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就可对本案的案卷材料进行查阅、摘抄、复制,这为其有效开展辩护工作提供了便利。在侦查阶段,虽不能查阅卷宗,但可从侦查机关处知晓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及案件相关情况,也能一定程度掌握案件走向。
(2)其他诉讼参与人通常没有查阅卷宗的权利,这是为了保障案件侦查、审查等环节的保密性和公正性。
(3)非当事人一方若想了解案件,需经过人民法院许可,且是在特定情况下才能查阅、复制相关庭审材料,体现了法律对案件信息公开的严格把控。
提醒:
辩护律师要在规定时间行使查阅卷宗权利,其他人员未经许可切勿私自获取卷宗材料,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咨询律师进一步分析。
2025-07-18 10:40:46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刑事案件中,辩护律师自审查起诉阶段起可查阅等案卷材料,侦查阶段可了解罪名等情况,其他诉讼参与人一般无查阅权,非当事人一方需法院许可才可能查阅相关庭审材料。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在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后,拥有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案卷材料的权利。在侦查阶段,虽不能查阅卷宗,但可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罪名等情况。这保障了辩护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有效辩护的权利。而其他诉讼参与人,法律一般未赋予其查阅卷宗的权利。非当事人一方若想了解案件,需经过人民法院许可,才有可能在特定情况下查阅、复制庭审材料。这既保证了案件信息的合理流通,也维护了司法程序的严肃性。如果您在刑事案件中遇到有关查阅卷宗权利等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帮助。
2025-07-18 10:10:21 回复
咨询我
(一)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在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后,可正常开展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案卷材料的工作。在侦查阶段,应及时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
(二)其他诉讼参与人,若本身无查阅卷宗权利,不应违规去查阅。
(三)非当事人一方若想了解案件,需准备好合理理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查阅、复制相关庭审材料的申请,待法院许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2025-07-18 10:00:0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