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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不联系又谈孩子怎么办

舒* 山东-烟台 子女抚养咨询 2025.07.17 04:16:46 345人阅读

离婚后不联系又谈孩子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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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离婚不消除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教育义务,即便双方不联系,涉及孩子的抚养、教育等问题仍需依法处理。
(2)当需要就孩子抚养、探望等问题沟通时,双方应将孩子利益放首位,避免个人情绪干扰。
(3)若能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可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孩子权益和自身权益。
(4)若无法协商,如一方拒绝另一方探望孩子,或存在抚养费支付、抚养权变更等纠纷,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作出判决。

提醒:
处理孩子相关法律问题时,注意保留好沟通记录、费用支出凭证等。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07-17 08:27: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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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处理孩子相关问题时,父母双方要以孩子利益为重,放下个人情绪进行沟通。
(二)若能达成一致,需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在孩子抚养、教育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三)当协商不成,如一方拒绝另一方探望孩子,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保障自己的探望权。
(四)若存在抚养费支付、变更抚养权等纠纷,也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2025-07-17 07:41: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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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后即便双方不再联系,孩子相关问题也得妥善处理。父母对孩子的抚养教育义务,不会因离婚而消失。

2.涉及孩子抚养、探望等问题需沟通时,双方要抛开个人情绪,以孩子利益为重。能达成一致就签书面协议明确权责。

3.若协商不成,如一方拒绝另一方探望孩子,另一方可起诉保障探望权。抚养费、抚养权变更等纠纷也可诉讼解决,法院会综合判断后公平判决。优先协商,协商不成走法律途径。

2025-07-17 05:44: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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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教育义务不消除,涉及孩子问题应优先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在处理孩子的抚养、探望等问题时,双方应以孩子利益为出发点进行沟通,能达成一致的可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若无法协商一致,像一方拒绝另一方正常探望孩子,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保障探望权;涉及抚养费支付、变更抚养权等纠纷,同样可通过诉讼解决,法院会综合孩子意愿、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作出公平判决。当您在离婚后遇到孩子相关的法律问题,若不知如何处理,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

2025-07-17 05:15: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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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后即便双方不联系,涉及孩子问题仍需妥善处理,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教育义务不会因离婚消除。在处理孩子相关事务时,双方应将孩子利益置于首位。
2.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当因孩子抚养、探望等问题需沟通时,双方要摒弃个人情绪,若能达成一致,可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
若无法协商一致,如一方拒绝另一方正常探望孩子,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保障探望权。
若涉及抚养费支付、变更抚养权等纠纷,同样可通过诉讼解决,法院会结合孩子意愿、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作出公平判决。遇到问题应优先协商,协商不成则运用法律途径解决。

2025-07-17 04:35:08 回复

1、被人打了,报警了,警察说找不到人可能是两方面因素:一是作为无效,二是。如果是警方真要是动用了相应的侦察调查手段而找不到致害人或可供侦破的线索,则属于作为无效,这样情况是没有办法的(受害人也有义务提供有效的证据与线索),受害人的损害与损失没有人会替代买单的。如果是后者,不所作为可以向受案机关的上级提出投诉,如果有相应的证据可以就办案机关的向上级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起控告。2、法律依据:《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条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等活动,参加;(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五)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六)敲诈勒索或者索取、;(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八)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九)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十二)其他的行为。第四十六条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对依法检举、控告的公民或者组织,任何人不得压制和。如您仍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律图网律师。

解答如下,民间借贷纠纷不属于人民受案范围,当事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一、当事人,首先应提交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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