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我一叔叔想要咨询律师对于个人撤销遗赠扶养协议公证能否撤销的,因为叔叔想要进行公证
我国 《继承法》第三十一条 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为明确相互之间遗赠和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所订立的协议。双方当事人之间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就应当按照协议的内容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扶养人一方不履行协议约定的,遗赠人可以撤销赠与。
2018-03-22 22:43:25 回复
公证遗嘱经过一定的法定程序是可以撤销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为准。由此可知,最早立的公证遗嘱可以被后立的公证遗嘱撤销或变更。即:通过公证方式立遗嘱后,想撤销或变更公证遗嘱,仍须通过公证的方式办理。
我国《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这里所说的公证遗嘱不得撤销,指的是不得被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撤销或变更,但经过一定的法定程序仍可以撤销。以上就是根据规定对撤销遗赠扶养协议公证是能撤销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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