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非法性
要着重审查吸收资金的主体是否具备合法的金融许可。若没有相应许可却开展类似金融业务,极大可能符合非法性特征。
(二)针对公开性
留意宣传途径是否面向社会大众。像在网络广泛投放广告、举办面向公众的推介会等,都可能满足公开性条件。
(三)对于利诱性
查看是否有明确的还本付息或给付回报承诺。高息回报往往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常见手段。
(四)涉及社会性
判断资金吸纳对象是否为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如果是面向社会随意招揽投资者,而非特定小范围人群,就可能符合社会性要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这里强调了未经许可等非法方式吸收公众存款并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性质。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认定要点:
非法性,没经相关部门批准,或借合法形式吸收资金,像没金融许可就搞理财。
公开性,借助网络、媒体等向社会公开宣传理财项目。
利诱性,承诺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或给回报,用高息吸引投资者。
社会性,面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金,不是特定亲友。实践要多方面综合判断,构成此罪责任人担刑责。
结论: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认定需考量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要点,构成此罪责任人担刑责。
法律解析: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认定有着明确标准。非法性强调未经合法批准或借合法形式吸收资金,像无金融许可却开展理财业务就是典型。公开性体现在通过多种公开途径宣传理财项目。利诱性表现为承诺还本付息或给付回报,用高息吸引投资者。社会性则是面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而非特定小范围人群。实践里,要从理财主体资质、宣传方式、回报承诺和资金吸纳对象等多方面综合判断。比如某些平台打着高息旗号,通过网络大肆宣传,吸引众多不特定群众投资,又无合法资质,就很可能构成此罪。一旦认定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相关责任人必将受到刑事法律制裁。如果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相关问题还有疑惑,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认定要点多且需综合考量。其核心在于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和社会性这四个关键特征。
对于非法性,应严格审查吸收资金行为是否经合法批准,若未经许可或借合法形式行非法之事,则可能构成非法性。要明确监管要求,确保金融活动在许可范围内开展。
公开性方面,需关注宣传途径是否面向社会公众。规范宣传行为,禁止通过不恰当渠道公开宣传未经许可的理财项目。
利诱性上,要留意是否存在不合理的还本付息或回报承诺。加强对回报承诺的监管,避免高息等不当诱惑。
社会性层面,判断资金吸纳对象是否为社会不特定对象。严格界定吸收资金对象范围,防止面向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通过多方面综合判断,准确认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维护金融秩序。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