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1、期间以时、日、月计算。
2、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
3、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
4、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