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一)在处理此类问题时,首先要确定受让人是否知道或应当知道股权未实缴。这可以通过查阅相关文件、询问交易双方及相关知情人等方式来核实。
(二)如果受让人知晓未实缴情况,当公司财产无法清偿债务时,受让人需在未缴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若转让人有过错,二者需承担连带责任。此时要注意收集转让人过错的证据。
(三)要是受让人不知情,转让人就要在未实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要重点关注受让人不知情的证据收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5-07-06 15:57:00 回复
咨询我
当未实缴的股权转让后出现债务承担问题,得区别对待。要是受让人清楚或本该知道股权没实缴,公司财产不够还债时,受让人要在没缴的出资范围内,给公司债务做补充赔偿。转让人有过错,就和受让人一起担责。
要是受让人不知情,那转让人就得在未实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进行补充赔偿。毕竟股东得按章程规定按时足额出资,就算转了股权,这义务也不会随便免除。所以,受让人知不知道股权未实缴,是确定债务承担人的关键。
2025-07-06 14:02:54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未实缴的股权转让后债务承担,依受让人是否知晓股权未实缴情况而定,知晓则受让人担责,转让人有过错担连带责任;不知晓则转让人担责。
法律解析:
股东负有按公司章程按时足额缴纳出资的义务,此义务不因股权的转让而自然免除。当受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股权未实缴时,在公司财产无法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受让人要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若转让人存在过错,需与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若受让人并不知情,那么转让人应在未实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这样规定旨在维护市场交易的公平与安全,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如果在未实缴股权转让后债务承担方面遇到困惑或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得准确、有效的法律帮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7-06 13:42:18 回复
咨询我
在未实缴的股权转让后债务承担问题上,确实要依不同情形判断。核心在于受让人对股权未实缴情况的知晓状态决定债务承担主体。
具体措施建议如下:
1.对于交易双方而言,在进行股权转让交易时,转让人有义务明确告知受让人股权实缴情况,受让人也应主动核实。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相关责任,若转让人隐瞒未实缴情况,需承担违约责任。
2.从公司角度,应完善内部管理,及时在相关文件如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等记录股权变动及实缴情况。同时,对于新老股东明确出资义务及债务承担规定。
3.对于债权人,在发现公司债务问题时,若涉及未实缴股权转让,积极调查受让人是否知晓未实缴情况,以此准确追究责任主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7-06 12:29:05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当受让人知悉或理应知悉股权未实缴时,在公司财产无法清偿债务的情形下,受让人需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若转让人存在过错,转让人与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这是因为受让人在明知股权状况下进行受让,就应承担相应风险与责任。
(2)若受让人不知晓股权未实缴,那么转让人要在未实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毕竟股东的出资义务不因股权转让而消除。
提醒:
在进行股权转让时,受让人务必仔细核查股权实缴情况,避免因不知情而承担不必要债务风险;转让人也应如实披露股权状况,否则可能面临连带责任。
2025-07-06 11:54:0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