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家暴的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权判定,法院确实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家暴对子女成长极为不利,严重破坏其身心健康,存在家暴行为的一方在争取抚养权上处于劣势。
为更好保障未成年子女权益,有如下措施建议:
1.加强证据收集。遭受家暴一方要注意留存相关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报警记录、证人证言等,以便在法庭上有力证明对方家暴事实,让法院更准确判断。
2.提供稳定环境。无家暴方要向法院清晰展示自身能为孩子提供稳定的生活、学习环境,包括居住条件、教育资源等,证明自身抚养更有利孩子成长。
3.尊重子女意愿。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孩子,要重视其真实想法,让孩子在合适的场合表达意愿,法院也应充分听取并合理考量。
法律分析:
(1)家暴对子女抚养权判定影响重大。在离婚案件里,法院将未成年子女利益置于首位,家暴行为显然违背子女健康成长需求,会极大削弱家暴方争取抚养权的优势。
(2)八周岁以上子女意愿权重高。此年龄段孩子已有一定认知和判断能力,其真实意愿是法院判定抚养权的重要依据,若明确表示跟随无家暴方,会对判决走向产生关键作用。
(3)不满八周岁子女抚养权判定较复杂。法院会全方位权衡双方抚养能力、条件等。无家暴方在竞争抚养权上更具优势,但特殊情况下,如孩子年龄差距、生活现状等因素,也可能出现一人抚养一个的判决,不过都以保障子女利益为根本准则。
提醒:
涉及家暴离婚争取子女抚养权,要保留家暴证据,具体情况复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遭受家暴的一方要及时保留证据,比如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伤情照片等,这能有力证明对方的家暴行为,增加自己争取抚养权的优势。
(二)向法院提交自身抚养能力和条件的相关材料,像稳定的收入证明、良好的居住环境等,展现自己能给孩子提供更好成长条件。
(三)若孩子已满八周岁,耐心与孩子沟通,了解其内心想法,尊重孩子意愿并在法庭上合理表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涉及家暴的离婚案,法院判定子女抚养权,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
家暴不利于孩子成长,存在家暴行为的一方,获得抚养权几率低。
有两个孩子时:
若孩子已满八周岁,尊重其意愿,意愿对抚养权归属影响大。
若孩子不满八周岁,法院综合抚养能力等因素考量,一般倾向判给无家暴方。也可能一人抚养一个,但都要保障孩子利益最大化,家暴方获两个孩子抚养权概率小。
结论:
在涉及家暴的离婚案件中,家暴方获得两个孩子抚养权概率相对较小。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权的判定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家暴显然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因素,存在家暴行为的一方,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会大大降低。当子女已满八周岁,其真实意愿对抚养权归属影响重大,法院会充分尊重。而子女不满八周岁时,法院综合考虑双方抚养能力、条件等,通常会把孩子判给无家暴一方。即便因孩子年龄差距、生活现状等判决一人抚养一个,也以保障孩子利益最大化为前提。所以家暴方想获得两个孩子抚养权概率较低。
如果大家在离婚案件中遇到子女抚养权判定相关的法律问题,或者对这方面法律规定存在疑问,欢迎随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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