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以营利为目的组织特定条件赌博构成赌博罪,开设赌场不论金额都涉嫌开设赌场罪,利用网络等组织特定赌博活动属“开设赌场”。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以营利为目的组织赌博,满足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5000元以上、赌资数额累计达5万元以上、参赌人数累计达20人以上、组织10人以上公民赴境外赌博并收取回扣介绍费等条件之一的,构成赌博罪。而开设赌场,无论涉案金额多少,都涉嫌开设赌场罪。像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有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等四种情形之一的,就属于“开设赌场”。这些规定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良好的社会风尚,打击赌博违法犯罪行为。如果大家在生活中遇到类似情况或对相关法律规定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避免因不了解法律而陷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组织赌博和开设赌场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以营利为目的,有组织3人以上赌博且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5000元以上、赌资数额累计达5万元以上、参赌人数累计达20人以上、组织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并收取回扣介绍费等情形的,构成赌博罪。而开设赌场不论涉案金额多少,都涉嫌开设赌场罪,利用网络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有建立赌博网站接受投注等情形的,也属于“开设赌场”。
为避免此类犯罪发生,一方面,个人要树立正确价值观,远离赌博活动,增强法律意识。另一方面,执法部门应加强监管和打击力度,对赌博和开设赌场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净化社会环境。
法律分析:
(1)以营利为目的组织特定规模赌博达到相应标准构成赌博罪。这些标准包括抽头渔利累计5000元以上、赌资累计5万元以上、参赌人数累计20人以上,以及组织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并收取回扣、介绍费。这表明法律严格规制以营利为组织赌博的行为,旨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序良俗。
(2)开设赌场不论涉案金额多少都涉嫌犯罪。通过互联网等方式组织赌博活动,如建立网站接受投注、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担任代理接受投注、参与利润分成等,都被认定为开设赌场行为。互联网时代,赌博方式多样化,法律对此做出明确规定,以打击新型赌博犯罪。
提醒:
参与或组织赌博活动有极大法律风险,若面临相关案情,因情况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对于个人而言,应远离赌博活动,不参与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赌博行为,避免组织3人以上赌博达到相应数额或人数标准而构成赌博罪。
(二)不能开设赌场,包括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组织赌博活动,不实施建立赌博网站接受投注、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担任代理接受投注、参与利润分成等行为。
(三)相关场所经营者要加强管理,防止场所被用于赌博或开设赌场的违法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专业解答在涉及开设赌场罪的起诉中,累计充值金额并不一定等于作为赌资的总额。充值的钱可能有一部分没用于赌博,所以不能直接把没花的钱都算成赌资。但要是充值后大部分钱都用来赌博了,那这些钱基本就会被视为赌资。判断是不是赌资,得综合考虑充值的具体用途和实际赌博情况等各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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