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完全不知情被利用参与诈骗,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一般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构成侵权需同时满足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过错四个要件。在被他人利用参与诈骗的情形中,若被利用者完全不知情,不存在主观故意或过失,就不满足侵权责任中的过错要件。虽然其行为与损害结果可能存在一定关联,但由于缺乏主观过错,通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然而,要免除赔偿责任,必须有充分证据证明自己确实完全不知情且是被他人利用。司法机关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如果您遇到类似情况,不确定自身是否需承担责任,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不知情被利用参与诈骗,通常无需担责。侵权责任的成立要求行为人有过错,而被利用者既无主观故意也无过失,不满足此要件。法律规定,构成侵权需具备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过错四个要素,被利用者因缺乏主观过错,即便其行为与损害结果存在一定联系,也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为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建议如下:
1.保留能证明自己不知情且被利用的证据,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监控视频等。
2.主动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陈述事情经过,提供相关线索。
3.若收到涉及此类案件的通知,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获取正确的应对建议。
法律分析:
(1)通常情况下,完全不知情被利用参与诈骗,因侵权责任要求行为人有过错,而被利用者无主观故意或过失,不满足过错要件,所以一般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2)法律规定,构成侵权需具备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过错四个要件。被利用者主观无过错,即便其行为与损害结果有一定关联,也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3)但要想不承担赔偿责任,必须有充分证据证明自己完全不知情且是被利用。司法机关会结合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提醒:
若面临此类情况,务必积极收集证明自己不知情被利用的证据。不同案情的判定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收集证据自证。积极收集能证明自己完全不知情且被他人利用的证据,比如相关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监控视频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二)配合司法调查。主动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工作,如实陈述事情经过,帮助司法机关全面了解案件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完全不知情被利用参与诈骗者无主观过错,所以一般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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