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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拆迁评估不合理,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一是收到评估报告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书面申请复核评估,指出问题。若原机构改变结果,会重新出具报告;若维持,会书面告知申请人。
二是对复核结果有异议,收到复核结果10日内,向当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三是对补偿有异议,由征收部门报请政府按方案作补偿决定,不服决定可申请复议或诉讼。
2025-06-29 14:12: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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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拆迁评估不合理,可依次申请复核评估、专家委员会鉴定,对补偿有异议可由政府作补偿决定,不服补偿决定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障了被征收人在拆迁评估不合理时有相应的救济途径。被征收人自收到评估报告10日内可向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评估机构会根据情况重新出具报告或维持原结果并书面告知。若对复核结果不满,10日内可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若对补偿仍有异议,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政府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若不服补偿决定,可依法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维护权益。这一系列规定是为了确保拆迁评估的公平公正,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如果遇到拆迁评估不合理的情况,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准确有效的法律帮助。
2025-06-29 12:42: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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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评估不合理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1.提出复核申请:收到评估报告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书面申请复核,并指出报告问题。若原评估机构改变结果会重新出具报告,维持结果则书面告知申请人。
2.申请专家鉴定:对复核结果有异议,在收到复核结果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由其进行技术鉴定。
3.报请政府决定:若对补偿仍有异议,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市、县级人民政府按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
4.救济途径: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遇到此类情况要及时按流程处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06-29 11:00: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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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当拆迁评估不合理时,第一步是在收到评估报告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并明确指出报告问题。若原机构改变评估结果,会重新出具报告;若维持结果,则书面告知申请人。
(2)若对复核结果不满,可在收到复核结果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专家委员会会进行技术鉴定。
(3)若对补偿仍有异议,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市、县级人民政府按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若对补偿决定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提醒:
处理拆迁评估问题要严格遵守时间规定,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有差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6-29 10:28: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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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收到评估报告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交书面复核评估申请,明确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等待评估机构处理,若其改变原评估结果,会重新出具报告;若维持,会书面告知。
(二)若对复核结果有异议,在收到复核结果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等待其进行技术鉴定。
(三)若对补偿仍有异议,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市、县级人民政府按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若对补偿决定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人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5-06-29 09:28:5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