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债务性质时,收集债务产生的相关证据,如借款合同、消费记录、经营合同等,确定是否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是否用于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
(二)若有争议,可与对方沟通协商,明确债务承担方式,达成书面协议。
(三)若协商不成,可咨询专业律师,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债务承担主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法律分析:
(1)离婚冷静期内,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依然有效存续。在此期间,债务承担需明确区分性质。
(2)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包含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产生的债务,以及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即便处于离婚冷静期,夫妻双方都要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3)若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通常会认定为个人债务,由负债方独自承担。不过,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么也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提醒:离婚冷静期内处理债务问题要谨慎区分债务性质,若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结论:
离婚冷静期内婚姻关系存续,债务承担依性质而定,共同债务双方共担,个人债务一般由负债方承担。
法律解析:
在离婚冷静期,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依旧存在。对于债务承担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务性质不同承担主体不同。若债务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便处于离婚冷静期,双方都要共同清偿。而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通常为个人债务,由负债方承担,除非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情况。所以,要明确债务承担主体,关键在于确定债务性质。若您在离婚冷静期遇到债务承担方面的困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1.离婚冷静期内双方婚姻关系存续,债务承担应依据性质区分。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基于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以及用于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的债务,此期间双方需共同清偿。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通常为个人债务,由负债方承担。
2.为明确债务承担主体,建议夫妻双方在冷静期内对债务情况进行梳理,确认每笔债务的性质及用途。若有争议,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获取准确判断。对于可能存在的债务纠纷,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借款合同、资金流向凭证等,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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