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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监外执行期满,执行机关会全面考察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表现,判断其是否遵守规定,这是后续手续办理的重要依据。
(2)若罪犯未违反规定,执行机关需向本人及居住地群众宣布解除监外执行,保障信息公开透明。
(3)执行机关要整理监外执行情况并归档,书面通知原判法院、原关押监狱或看守所等交付执行机关,完成工作交接。
(4)对于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且刑期未满的,及时收监执行剩余刑期;刑期已满的,由原关押监狱、看守所办理释放手续,确保刑罚执行的准确性。
提醒:监外执行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机关与罪犯都应遵守。若对监外执行手续办理有疑问,建议咨询以获取准确分析。
2025-06-22 18:03: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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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行机关考察罪犯监外执行表现时,要制定详细考察标准,确保全面准确评估罪犯是否遵守规定。
(二)若罪犯无违规,执行机关宣布解除监外执行要做到公开透明,保障罪犯和群众的知情权。
(三)整理监外执行情况归档时,要保证材料完整、准确,书面通知交付执行机关务必及时。
(四)对于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的罪犯,严格按刑期情况分别处理,刑期未满及时收监,刑期已满办理释放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规定,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
2025-06-22 17:18: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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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外执行期满,执行机关会全面考察罪犯表现,看是否遵守规定。
2.若罪犯未违规,执行机关向其本人及居住地群众宣布解除监外执行。
3.执行机关整理监外执行情况归档,书面通知原判法院或原关押场所。
4.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刑期未满则收监;刑期已满,原关押场所办理释放手续。
2025-06-22 16:25: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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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监外执行期满,执行机关需全面考察罪犯表现,根据不同情况办理解除监外执行、收监执行剩余刑期或释放等相关手续,并通知交付执行机关。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监外执行期满时,执行机关有责任对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的表现进行考察。若罪犯未违反规定,执行机关要向其本人及居住地群众宣布解除监外执行,还需整理相关情况归档并书面通知原判人民法院或原关押监狱、看守所等交付执行机关。对于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且刑期未满的罪犯及时收监,刑期已满则办理释放手续。这一系列规定确保了监外执行制度的规范运行,保障了司法程序的公正与严谨。如果您在监外执行相关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法律帮助,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06-22 15:21: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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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外执行期满,执行机关需严谨依规办理手续。执行机关全面考察罪犯表现,若未违规,应及时向本人及居住地群众宣布解除监外执行,还需整理归档相关情况并书面通知原判法院或原关押场所。
2.针对不同情况采取对应措施。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但刑期未满的罪犯,及时收监执行剩余刑期;刑期已满的,由原关押场所办理释放手续。
3.为保障执行规范,建议执行机关建立严格考察机制,确保考察全面准确;完善档案管理制度,保证资料完整可查;加强与交付执行机关的沟通协调,确保信息传递及时准确,提升执行效率和公正性。
2025-06-22 14:04:1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