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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合同是处理纠纷的重要依据。供货商与超市有合同的,依合同约定处理,先友好协商并保留证据,这能为后续维权提供有力支撑。例如聊天记录和通话录音可证明双方就货款事宜的沟通情况。
(2)协商不成时,催款函是书面主张权利的方式。明确货款金额和支付时间,能让超市清楚知晓自身的付款义务。
(3)若催款函后超市仍不支付,供货商收集供货合同、送货单等证据起诉,是合法有效的维权途径。同时,为防止超市转移财产,可申请财产保全。
(4)法院判决后,若超市不履行,供货商申请强制执行,可借助司法力量保障自身权益。
提醒:
维权过程中要注意证据的完整性和时效性,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6-16 11:33: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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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合同约定友好协商,告知超市按约支付货款并给出合理支付期限,同时保留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
(二)协商无果时,向超市发送催款函,明确货款金额、支付时间等,以书面形式主张权利。
(三)若超市仍不支付,收集供货合同、送货单、收货单、发票等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
(四)担心超市转移财产,可在诉前或诉中申请财产保全。
(五)法院判决后超市不履行,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5-06-16 09:41: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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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拖欠供货商货款,供货商可采取如下措施:
有合同的,先友好协商,告知按约定付款并给出期限,保留聊天记录等证据。
协商不成,发催款函明确货款金额和支付时间,书面主张权利。
超市仍不支付,收集供货合同等证据起诉。若担心财产转移,可申请保全。
法院判决后超市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2025-06-16 08:54: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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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超市不给供货商货款,供货商可先依合同协商,协商无果发催款函,还不支付则收集证据起诉,必要时申请财产保全,判决后超市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超市与供货商签订的供货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超市应按约定支付货款。供货商先与超市协商并保留证据,是为后续维权准备,若协商不成发催款函是正式主张权利。若超市仍不支付,供货商收集证据起诉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申请财产保全是为防止超市转移财产导致判决难以执行。法院判决后超市不履行,申请强制执行能保障供货商合法权益得以实现。若遇到类似情况不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准确有效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06-16 07:51: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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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超市拖欠供货商货款,供货商可通过友好协商、发送催款函、诉讼等方式维权。
2.若双方有合同,可先友好协商,明确告知对方按约定支付货款并给出合理期限,同时保留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
3.协商无果,可向超市发送催款函,以书面形式主张权利。
4.超市仍不支付,供货商收集供货合同、送货单、收货单、发票等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
5.为避免超市转移财产,可在诉前或诉中申请财产保全。
6.法院判决后超市不履行,供货商可申请强制执行。
2025-06-16 06:22:2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