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南法律咨询 > 漯河法律咨询 > 漯河土地承包法律咨询 > 土地租赁合同无效这种情况会如何处理?

土地租赁合同无效这种情况会如何处理?

刘** 河南-漯河 土地承包咨询 2018.03.19 12:12:33 74人阅读

你好,我们村子为了发展集体经济,把废旧学校租出去发展经济,请问土地租赁合同无效这种情况会如何处理?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漯河律师 征地拆迁律师 漯河征地拆迁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1、如果镇政府有使用权,其可以对外出租。水库管理处有文件规定不允许种植农作物,但这个文件的级别及效力尚须探讨,以你现在提供的信息还不能明确判断。
2、民法通则第八十条规定“土地不得买卖、出租、抵押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但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又有“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言外之意可以出租用于农业建设,与民法通则是否矛盾?该如何理解?
你对法律的认识是片面的,理解一部法不能只截取其中某个条款。经合法的手续,土地的使用权可以出让、转让或者出租。
3、建议你带材料找当地律师详谈。

2018-03-19 12:19:33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山西-太原

有以下情况的土地租赁合同无效。
我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具体而言:
一、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根据《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8条之规定,所谓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是在受欺诈人因欺诈行为发生错误认识而作意思表示的基础上产生的。因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是行为人在他方有意的欺诈下陷于某种错误认识而为的民事行为。
第69条的规定,所谓胁迫,是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相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胁迫也是影响合同效力的原因之一。
依《合同法》第52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合同,只有在有损国家利益时,该合同才为无效。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所谓恶意串通,是指当事人为实现某种目的,串通一气,共同实施订立合同的民事行为,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损害的违法行为。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司法实践中并不少见,诸如,债务人为规避强制执行,而与相对方订立虚伪的买卖合同、虚伪抵押合同或虚伪赠与合同等;代理人与第三人勾结而订立合同,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行为,亦为典型的恶意串通行为。该类合同损害了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因而也具有违法性,对社会危害也大,所以《合同法》将《民法通则》第58条第1款第
(4)项所规定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纳入到无效合同之中,以维护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维护正常的合同交易。
恶意串通而订立的合同,其构成要件是:一是当事人在主观上具有恶意性。即明知或者知其行为会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损害,而故意为之。
二是当事人之间具有串通性。串通是指相互串连、勾通,使当事人之间在行为的动机、目的、行为以及行为的结果上达成一致,使共同的目的得到实现。在实现非法目的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后,当事人约定互相配合或者共同实施该种合同行为。
三是双方当事人串通实施的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恶意串通的结果,应当是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受到损害。法律并不禁止当事人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中获得利益。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谋求自己的利益的同时而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的时候,法律就要进行干预。
恶意串通所订立的合同,是绝对无效的合同,不能按照《合同法》第58条规定的一般的绝对无效合同的原则处理,而是按照《合同法》第59条的规定,将双方当事人因该合同所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或者返还集体或者个人。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也称为隐匿行为,是指当事人通过实施合法的行为来掩盖其真实的非法目的,或者实施的行为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是在内容上是非法的行为。
当事人实施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当事人在行为的外在表现形式上,并不是违反法律的。但是这个形式并不是当事人所要达到的目的,不是当事人的真实意图,而是通过这样的合法形式,来掩盖和达到其真实的非法目的。因此,对于这种隐匿行为,应当区分其外在形式与真实意图,准确认定当事人所实施的合同行为的效力。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而订立的合同,应当具备下列要件:一是当事人所要达到的真实目的或者其手段必须是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所禁止的;二是合同的当事人具有规避法律的故意;三是当事人为规避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采用了合法的形式对非法目的进行了掩盖。
上面就是土地租赁合同无效这种情况会如何处理问题的回答,有什么问题可以联系我们。

2018-03-19 12:14:33 回复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民法通则、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征地拆迁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征地拆迁律师#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就是法律上所谓“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房屋租赁合同也是一样的,不受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影响。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的房屋出租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坐落于 ,建筑面积 平米。
第三条 房屋租赁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供个人居住用途,不得招揽他人。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需要在租赁期满前20日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如乙方租赁期满前退租,则剩余租金不予退还,作为乙方支付的违约金。
第四条 该房屋租金为每月 元,租金总额 元(大写: )。租金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付清,甲方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
第五条 为确保房屋及所属设施完全与完好及租赁期限内相关费用之如期结算,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的保证金为 元。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付清全额保证金。租赁期满后,乙方迁空、点清、交还房屋及设施并结清应付费用后,经甲方确认后将保证金无息返还。
第六条 乙方承担租赁期内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等相关费用
第七条 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修复或经济赔偿
第八条 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
第九条 在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并不得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条 乙方有违反该合同约定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时,需要支付甲方2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时,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农村土地流转新政策
25814人阅读

关于农村土地流转新政策都有哪些规定呢,农村土地流转新政策宅基地有哪些规定,关于农村土地流转新政策有哪些,2024农村土地流转新政策是什么?以及农村土地流转新政策规定是什么呢,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土地转包
11427人阅读

中国实行的是家庭土地承包联产责任制,这样就会涉及到土地转包的情形,那么土地转包究竟是什么意思呢,那么土地转包是什么,土地转包许可相关规定有哪些,土地转包合同如何拟定呢,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土地出让年限
33143人阅读

土地出让年限到了怎么办,究竟什么是土地出让呢,今天小编就来为你介绍相关知识,那么土地出让年限规定是什么,别墅的土地出让年限是什么,以及土地出让年限到期怎么办,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来了解一下吧!

限房价竞地价
8383人阅读

今天小编就来为你介绍限房价竞地价的有关知识,比如限房价竞地价出让评估,以及限房价竞地价是指更多内容尽在律图百科栏目,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关于土地租赁合同
5313人阅读

土地租赁,在我们生活中十分常见,今天来介绍关于土地租赁合同的一些法律知识,以及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是的注意事项等内容,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展开更多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征地拆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