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殴均可能担责,轻伤方若先挑衅可减轻还手者责任,具体看情节。
2025-06-09 14:19:13 回复
对方寻衅滋事打人,还手致其轻伤,可能涉及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若认定为正当防卫,无需担责;若属防卫过当,可能要担刑责,但应减轻或免除处罚。可收集对方寻衅滋事证据,如视频、证人证言等,证明自身行为合理性。建议与对方协商赔偿,争取和解,避免事态恶化。
2025-06-08 20:54:05 回复
对方寻衅滋事在先,还手属正当防卫,但造成轻伤需视情节认定责任。建议尽快咨询律师,明确法律责任。我是十七年只做刑事案件的叶斌律师,我想用我的专业经验帮到你。找到叶斌律师后,点我名字,查看简介,一对一咨询,完全免费。
2025-06-08 20:50:09 回复
构成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对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因琐事发生争执,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还击一方造成对方轻伤,一般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比如,甲和乙因琐事争吵,乙突然拿起棍棒猛击甲,甲在躲避过程中捡起石头反击,导致乙轻伤,这种情况甲的行为可能构成正当防卫。
构成互殴,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双方都有伤害故意:如果双方在主观上都有伤害对方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相互攻击的行为,即使对方先动手,还手行为也可能被认定为互殴,若造成对方轻伤,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比如,戊和己因矛盾发生争吵,戊先动手打了己,己也毫不示弱,双方扭打在一起,最终戊造成己轻伤,这种情况下戊的行为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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