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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务人破产且无力偿债时可申请破产,法院受理后指定管理人接管相关事务,管理人对财产清理、变价和分配。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担责,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担责。
2.破产财产分配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按职工工资等、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普通破产债权顺序清偿。若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权则按比例分配,程序终结后未清偿债权消灭。
3.建议债权人及时关注破产程序进展,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债权,维护自身权益。债务人应配合管理人工作,如实提供财产信息。法院和管理人要确保破产程序公正透明,合理分配财产。
2025-06-03 18:48: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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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债务人无能力清偿债务时,可启动破产程序,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受理后指定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和经营事务。
(2)不同类型公司的股东承担责任方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担责。
(3)破产财产分配有先后顺序,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依次清偿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最后清偿普通破产债权。若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权,按比例分配。
(4)破产程序终结后,未得到清偿的债权消灭。
提醒:
不同破产案件情况复杂,债权人和债务人遇到相关问题,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处理。
2025-06-03 16:52: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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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务人应及时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按流程进入破产程序,配合法院指定的管理人工作,如实提供财产和经营事务等信息。
(二)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要明确自身责任范围,以认缴出资额或认购股份为限承担责任。
(三)管理人需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债务人财产的清理、变价和分配工作,确保按法定顺序进行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2025-06-03 14:59: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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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务人无能力偿债时,可向法院申请破产,进入破产程序。法院受理后指定管理人,由其接管债务人财产和经营事务,负责清理、变价和分配财产。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认缴出资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按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担责。
3.破产财产先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依次清偿职工工资等、社保和税款、普通债权。财产不足时按比例分配,程序终结后未清偿债权消灭。
2025-06-03 13:35: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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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债务人破产无能力清偿债务时可申请破产,法院受理后指定管理人处理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担责有限,破产财产按顺序分配,程序终结未清偿债权消灭。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当债务人无法清偿债务时,可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受理后指定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与经营事务。管理人会对债务人财产进行清理、变价和分配。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债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担责。在破产财产分配方面,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接着按顺序清偿职工工资等、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最后清偿普通破产债权。若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债权,按比例分配。破产程序终结,未清偿债权消灭。若您在企业破产或债务清偿等方面遇到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有效的法律帮助。
2025-06-03 12:20:3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