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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结婚家里负债算谁的债

高** 黑龙江-齐齐哈尔 夫妻债务咨询 2025.05.24 22:39:17 442人阅读

儿子结婚家里负债算谁的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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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债务以父母名义所借且用于儿子结婚,保留好借款合同、资金流向凭证等证据,明确债务归属父母,父母按约偿还。
(二)若儿子是借款主体,儿子要做好还款规划,按时偿还债务,避免逾期。
(三)若是家庭共同借款用于儿子结婚,家庭成员可协商确定各自承担的份额,签订书面协议,按协议履行还款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2025-05-25 06:30: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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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儿子结婚家里负债的归属要视具体情况而定。若债务以父母名义所借并用于儿子结婚,像支付彩礼、办婚礼等,因借款合同相对性,通常是父母债务,由父母偿还。
2.若儿子是借款主体,即便借款用于结婚,该债务也归儿子,由儿子偿还。
3.若家庭成员共同借款且用于家庭共同利益,如为儿子结婚共同举债,可能属于家庭共同债务,家庭成员需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解决措施与建议:借款时明确主体和用途,签订书面协议确定债务归属;若发生债务纠纷,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025-05-25 04:44: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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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儿子结婚家里负债,债务归属分三种情况,以父母名义借且用于儿子结婚的是父母债务;儿子为借款主体的是儿子债务;家庭成员共同借款用于家庭共同利益的是家庭共同债务。
法律解析:
借款合同具有相对性,这意味着债权人一般会要求名义上的借款人偿还债务。所以当以父母名义借款用于儿子结婚的彩礼、婚礼等事项时,此债务由父母承担还款责任。若借款主体是儿子,即便借款用于结婚,也由儿子负责偿还。要是家庭成员共同借款且用于家庭共同利益,例如共同为儿子结婚操办而举债,就属于家庭共同债务,需家庭成员共同承担还款义务。如果在家庭债务归属方面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准确明晰自身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2025-05-25 03:35: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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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当债务以父母名义所借,且资金用于儿子结婚的彩礼、婚礼等事宜,按照借款合同相对性原则,此债务一般归属于父母,由父母承担还款责任,债权人通常会要求名义上的借款人即父母偿还。
(2)若儿子作为借款主体,不管借款是否用于结婚,该债务都属于儿子,需儿子负责偿还。
(3)若家庭成员共同借款,且是为了家庭共同利益,例如全家共同为儿子结婚操办而产生的债务,则可能属于家庭共同债务,家庭成员需共同承担还款义务。

提醒:债务归属判断较复杂,不同情况责任主体不同,若面临此类债务纠纷,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5-25 01:54: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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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父母为儿子结婚以自己名义借款,像支付彩礼、办婚礼等,通常这是父母债务,得由父母还钱,毕竟借款合同只认名义借款人。

2.若借款主体是儿子,哪怕钱用于结婚,这债务就归儿子,由儿子偿还。

3.若家庭成员一起借款用于儿子结婚等家庭共同利益事宜,可能算家庭共同债务,成员都要担责还钱。

2025-05-25 00:00:06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负债人去世债务由谁来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如果债务人有配偶,该笔债务又属夫妻共同债务,则可以向其配偶追偿;《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因此,如果债务人有遗产的,你也可以向其遗产继承人追偿。债务转让协议书本协议由下列各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省____市签订:A有限公司(下简称“A公司”),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定地址在: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号;B有限公司(下简称“B公司”),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定地址在: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号;C厂,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国有企业,其法定地址在: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号;以上实体单称时称为“一方”,合称时称为“各方”。序言鉴于:A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股份公司”)和C厂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债务承担协议》,约定由C厂承担股份公司因回购股份而形成的对其发起人A公司价值人民币____万元的负债,A公司由此成为C厂的债权人;鉴于:A公司拟转让其对C厂的上述债权(下简称“债权”),B公司拟受让该等债权;故此,各方约定如下:第一条债权转让1.1A公司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B公司转让债权,B公司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从A公司受让债权。第二条陈述、保证和承诺2.1A公司承诺并保证:第三条违约责任3.1各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索赔、处罚、诉讼仲裁、费用、义务和/或责任,违约方须向另一方作出全面赔偿并使之免受其害。第四条生效4.1本协议于各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第五条适用法律5.1本协议的订立、生效与解释均适用中国法律。第六条其他规定6.1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及补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各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各方已促使其合法授权代表于本协议文首载明之日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A公司(公章)B公司(公章)C厂(公章)授权代表: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一、同时履行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同时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同时履行的时间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履行的,有权保留自己的给付义务,这种保留给付的权利就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二、后履行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者未按约定履行,到履行期限的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部分不履行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后履行抗辩权。《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三、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又称先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有权单方中止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它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依照上述规定中止履行义务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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