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第二次申请离婚冷静期是有效的,和第一次申请一样需经历法定冷静期相关流程。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只要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不论申请次数,都要经历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在这个期间,任何一方反悔都能撤回申请。自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视为撤回申请,若还想离婚就得重新申请。这表明第二次申请离婚冷静期的效力和流程与第一次一致。如果在离婚申请过程中遇到复杂的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了解自身权益和义务,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1.第二次申请离婚,冷静期同样有效。夫妻自愿离婚,到婚姻登记处申请,都要经过冷静期,法律不限申请次数。
2.从婚姻登记处收到申请并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30天为冷静期。期间一方反悔,可持证件和材料撤回申请,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3.冷静期结束后30天内,双方没一起到登记处申请发离婚证,视为撤回申请。若还想离,需重新申请。
1.第二次申请离婚冷静期依然有效。只要夫妻双方自愿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无论第几次申请,都要经历离婚冷静期,法律未对申请次数设限。
2.冷静期规定方面,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三十日为冷静期。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持相关证件和材料撤回申请,还需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3.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若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将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仍想离婚,需重新申请。
4.建议夫妻双方在申请离婚前,慎重考虑,冷静思考双方关系是否真的无法挽回。在冷静期内,可进行充分沟通交流,避免冲动离婚。
(一)明确冷静期规定
第二次申请离婚与第一次一样,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三十日为冷静期。在此期间,双方要充分思考离婚决定是否正确。
(二)冷静期内反悔处理
冷静期内若有一方反悔,可持相关证件和材料,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申请。
(三)冷静期届满处理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若未去申请,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仍想离婚,需重新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分析:
(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无论第几次申请都要经历离婚冷静期,法律未对申请离婚次数设限,第二次申请的冷静期规定与第一次相同。
(2)冷静期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算,时长为三十日。
(3)在这三十日冷静期内,只要一方反悔,就可持相关证件和材料撤回申请,且要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4)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若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还想离婚,需重新申请。
提醒:申请离婚过程中需严格遵循冷静期等时间规定,不同离婚情况对应的法律程序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专业解答第二次起诉离婚是没有冷静期的,不管是第一次起诉离婚还是第二次起诉离婚,都没有冷静期,离婚的冷静期是在协议离婚的条件下才需要的,也就是说要民政局申请离婚才需要经过离婚的冷静期。
专业解答第二次起诉离婚冷静期是没有的,因为起诉离婚是不受离婚冷静期的限制的。只有双方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才会涉及到离婚冷静期的问题,起诉离婚是按照正常流程开庭审理,不涉及到冷静期的问题的。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