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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放弃抚养权长大后能要回吗

母* 广东-河源 子女抚养咨询 2025.05.16 02:45:43 389人阅读

离婚放弃抚养权长大后能要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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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离婚放弃抚养权后,在特定法定情形下,比如直接抚养方无力继续抚养、不尽抚养义务、虐待子女等,另一方是可以向法院起诉尝试要回抚养权的。
(2)法院在审理抚养权变更案件时,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因素。如果原抚养方存在不适合继续抚养的情况,而另一方有能力且更有利于子女成长,法院可能会支持变更。
(3)当子女年满八周岁后,其真实意愿会被法院尊重。即使存在法定情形,但子女不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法院可能不会支持抚养权的变更。

提醒:
要回抚养权需有充分法定理由,且若子女已年满八周岁,要重视其意愿。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作进一步分析。

2025-05-16 07:21: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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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发现直接抚养方存在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不尽抚养义务、虐待子女等法定情形时,另一方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医院证明、报警记录、证人证言等,为起诉变更抚养权做好准备。
(二)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要充分展示自己的抚养能力和条件,例如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等,以证明自己更有利于子女成长。
(三)若子女已年满八周岁,应与子女充分沟通,尊重其意愿,并争取让子女表达出愿意随自己生活的真实想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2025-05-16 05:22: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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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时放弃抚养权,之后仍可尝试要回。当直接抚养方出现无力抚养、不尽责或虐待子女等情况,另一方可起诉变更。

2.法院审理以孩子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综合考量双方抚养能力。若原抚养方不适合继续抚养,另一方条件更好,法院可能支持变更。

3.若子女年满八周岁,法院会尊重其意愿。即便有法定情形,子女不愿随另一方,法院也可能不支持变更。

2025-05-16 04:17: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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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离婚放弃抚养权长大后在特定法定情形下能尝试要回,但要考虑子女意愿和综合情况。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若出现直接抚养方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不尽抚养义务、虐待子女等法定情形,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会综合考量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因素。当原抚养方存在不适合继续抚养的情况,而另一方有能力且更有利于子女成长时,法院可能支持变更。然而,当子女年满八周岁后,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即便有法定情形,如果子女不愿随另一方生活,法院可能不予支持变更。如果遇到抚养权变更的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05-16 03:08: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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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放弃抚养权长大后有机会要回。若直接抚养方出现无力抚养、不尽抚养义务、虐待子女等法定情形,另一方可起诉变更抚养权。法院审理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会综合考量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因素。若原抚养方不适合继续抚养,另一方更有利于子女成长,法院可能支持变更。但子女年满八周岁后,法院会尊重其意愿,若子女不愿随另一方生活,即便存在法定情形,法院也可能不支持变更。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有变更抚养权想法的一方,应先收集直接抚养方不适合继续抚养的证据,如存在虐待、无力抚养等情况的证据。
2.提升自身抚养能力和条件,为子女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
3.若子女已年满八周岁,应和子女充分沟通,尊重其意愿。

2025-05-16 02:47:22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夫妻离婚时,双方自愿签订一份关于抚养权归属的协议,约定孩子归一方,从此各不相干。未抚养孩子一方能否以此来拒绝承担抚养费以及其他抚养义务呢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并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生活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由此我们可知: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一种保持其基本生活的义务。这种抚养义务具有一定的无条件性,包括生活和教育的全面性以及一定的长期和持续性。同时,父母对于非婚生未成年子女之的抚养义务我国《婚姻法》也予以明确规定:“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到子女能够生活为止。”由此可知,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一种法定的强制性义务,对于父母对非婚生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尤为如此。双方对抚养权的约定是否有效协议,作为一种最简单的契约形式,应该适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款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如果两人签订的协议中,免除一方对子女抚养义务的内容是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而且一定程度上也可能损害到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因此,这一部分的内容应是无效的。权利,具有一定的选择性。个人对于自己所享有的权利在不侵犯他人及其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可以选择不去行使。但是,义务,作为具有一定强制性和羁束性的法律规定,个人是不能自行处置的。因此,不能以其自愿放弃对子女抚养的权利而免除其对其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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