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云南法律咨询 > 昆明法律咨询 > 昆明子女抚养法律咨询 > 离婚抚养权归男方女方能接过来住吗

离婚抚养权归男方女方能接过来住吗

李** 云南-昆明 子女抚养咨询 2025.05.05 07:56:32 456人阅读

离婚抚养权归男方女方能接过来住吗

其他人都在看:
昆明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昆明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离婚后抚养权归男方,女方虽无抚养权,但有探望孩子的权利,男方有协助义务,女方可接孩子过来住。
2.若离婚协议或判决中有约定,女方可按约定接孩子短期居住;若未约定,双方可协商探望时间和频率。
3.男方拒绝女方合理探望请求,女方可起诉要求男方协助。
4.女方接孩子居住要考虑孩子意愿及生活、学习稳定,避免影响其正常生活。

2025-05-05 11:36:04 回复
咨询我

1.离婚后即便抚养权归男方,女方也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能接孩子过来住。若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有关于女方探望方式和时间的约定,女方可依约接孩子短时间共同居住。
2.若没有相关约定,双方可协商确定女方接孩子居住的时间、频率等。若男方拒绝女方合理的探望请求,女方可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男方协助其行使探望权。
3.女方接孩子居住时要考虑孩子意愿,保障孩子生活和学习的稳定性,不能过度影响孩子正常生活。

建议双方先友好协商,明确探望的细节。若协商不成,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女方在行使探望权时,以孩子的利益为首要考量。

2025-05-05 11:06:54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离婚后抚养权归男方,女方可以接孩子过来住,可按约定或协商进行,男方拒绝女方合理探望请求时女方可起诉。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即便抚养权归男方,女方也有探望孩子的权利,若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有关于女方探望方式和时间的约定,女方能按约定接孩子短时间共同居住;若未约定,双方可协商确定女方接孩子居住的相关事宜。当男方拒绝女方合理的探望请求时,女方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男方协助其行使探望权。但女方在接孩子居住时,要考虑孩子意愿以及生活、学习的稳定性,避免给孩子正常生活带来过度影响。如果大家在离婚后探望权行使方面遇到难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05-05 10:18:15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离婚后抚养权归男方,女方享有探望子女的法定权利,男方有协助义务。即便无抚养权,女方也能按约定或法律规定接孩子过来居住。
(2)若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明确了女方探望方式和时间,女方可依此约定接孩子短时间共同居住,这是受法律保护的。
(3)若未约定,双方可就女方接孩子居住的时间、频率等进行协商。
(4)若男方拒绝女方合理的探望请求,女方可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男方协助其行使探望权。
(5)女方接孩子居住时,需考虑孩子意愿以及其生活、学习的稳定性,不能过度影响孩子正常生活。

提醒:行使探望权应遵循法律规定和约定,充分考虑孩子权益,遇纠纷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5-05 09:19:25 回复
咨询我

(一)若有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约定女方探望方式和时间,女方按约定接孩子短时间居住。
(二)若未约定,双方协商确定女方接孩子居住的时间、频率等。
(三)男方拒绝女方合理探望请求,女方可向法院起诉,要求男方协助行使探望权。
(四)女方接孩子居住要考虑孩子意愿和生活、学习稳定性,避免过度影响孩子正常生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2025-05-05 09:13:47 回复

【法律意见】因为男方属于房屋所有人,所以其有权变卖房产,居住权在物权法上无规定,既不承认居住权,如果符合合同法规定可以看作一个合同,依法承担责任,综上男方卖房时不需要女方同意。另外《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14、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离婚后,房屋属于男方所有,女方以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与子女】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法律意见】因为男方属于房屋所有人,所以其有权变卖房产,居住权在物权法上无规定,既不承认居住权,如果符合合同法规定可以看作一个合同,依法承担责任,综上男方卖房时不需要女方同意。另外《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14、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离婚后,房屋属于男方所有,女方以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与子女】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