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云南法律咨询 > 楚雄法律咨询 > 楚雄债务债权法律咨询 > 债权转让债务人要怎样抗辩

债权转让债务人要怎样抗辩

吴** 云南-楚雄 债务债权咨询 2025.04.19 15:56:33 357人阅读

债权转让债务人要怎样抗辩

其他人都在看:
楚雄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楚雄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债权转让时,债务人可这样抗辩:
一是质疑转让效力。若转让未按法定或约定程序,像没通知债务人,转让对其无效,可拒向受让人履行。
二是主张原债权抗辩。基于原债权债务关系的抗辩,如时效已过、可抵销、合同无效或可撤销等,都能向受让人提出。
三是针对新债权人抗辩。受让人受让时有欺诈、胁迫等行为,债务人也能抗辩。行使抗辩权要在合理期限,以适当方式提并提供证据。

2025-04-19 19:21:02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债权转让时,债务人可从主张债权未有效转让、对原债权行使抗辩权、对新债权人进行抗辩这三方面进行抗辩,且行使时要在合理期限以适当方式提出并提供证据。
法律解析:
在债权转让中,法律赋予了债务人相应的抗辩权利。首先,若债权转让不符合法定或约定程序,像未通知债务人,那么转让对债务人不生效,债务人可拒绝向受让人履行。其次,债务人基于原债权债务关系,如诉讼时效已过、债权可抵销、合同无效或可撤销等情况,能向受让人主张抗辩。最后,若受让人在受让债权时有欺诈、胁迫等行为,债务人也可抗辩。不过,债务人行使抗辩权需在合理期限内,通过书面或其他适当方式提出,同时要提供相关证据,以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您在债权转让相关事务中遇到问题,不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也能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04-19 18:33:30 回复
咨询我

债权转让时,债务人可从三方面进行抗辩维护自身权益。一是主张债权未有效转让,当转让未按法定或约定程序进行,像未通知债务人,转让对其不发生效力,债务人可拒绝向受让人履行。二是行使对原债权的抗辩权,基于原债权债务关系,如诉讼时效已过、债权可抵销、合同无效或可撤销等情形,均可向受让人主张。三是对新债权人进行抗辩,若受让人在受让债权时有欺诈、胁迫等行为,债务人可提出抗辩。

为保障自身权益,债务人行使抗辩权应注意:1.在合理期限内提出抗辩。2.以书面或其他适当方式表达。3.提供相关证据支撑抗辩理由。

2025-04-19 17:59:46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主张债权未有效转让:债权转让需遵循法定或约定程序,未通知债务人的转让不产生效力,债务人有权拒绝向受让人履行,这保障了债务人的知情权与履行的确定性。
(2)对原债权的抗辩权:债务人基于原债权债务关系所享有的抗辩,如诉讼时效已过、存在抵销情形、合同无效或可撤销等,均可向受让人主张,这使得债务人能在债权转让后继续维护自身在原债权中的合法权益。
(3)对新债权人的抗辩:若受让人在受让债权时有欺诈、胁迫等行为,债务人可进行抗辩,防止自身因受让人的不当行为而受损。债务人行使抗辩权时,需在合理期限内以合适方式提出并提供证据。

提醒:
债务人行使抗辩权应及时保留证据,不同债权转让案情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04-19 17:06:44 回复
咨询我

(一)主张债权未有效转让。关注转让是否符合法定或约定程序,像是否通知了自己,若未通知,可拒绝向受让人履行。

(二)行使对原债权的抗辩权。基于原债权债务关系,若存在诉讼时效已过、债权可抵销、合同无效或可撤销等情况,可向受让人主张。

(三)提出对新债权人的抗辩。若受让人在受让债权时有欺诈、胁迫等行为,债务人可进行抗辩。

行使抗辩权时,债务人要在合理期限内通过书面等适当方式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八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2025-04-19 16:13:47 回复

一、债权转让中抗辩与反诉的区别反诉不属抗辩其区别:反诉是指在已经发生的诉讼程序中,原诉的被告对原告提出相反的诉讼请求。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担保法》第20条第2款)。很显然反诉不是抗辩。具体表现在:1、二者目的不同。反诉是一个的新诉讼请求,目的是以达到与本诉债权抵销、并吞原告的权利,使原告的权利部分或全部失控,甚至超出原告所主张的权利范围。抗辩是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来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使自己可以少履行或不履行义务等。但无论如何抗辩,其都不可能产生新的诉讼请求。2、二者法律关系不同。反诉是一个的诉讼请求,本诉被告可以提起反诉与本诉合并审理,也可以不合并审理而另行。抗辩是债务人只能在债权人提起的诉讼程序中进行,不能单独进行。3、二者法律地位不同。本诉被告因反诉理由成立而与本诉原告处于同等的诉讼地位,成为反诉原告,即使本诉撤回也不能影响其反诉部分的审理,与本诉原告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抗辩则不可能改变其在诉讼中的法律地位,无论如何抗辩,其始终是被告。4、二者提起的时间不同。反诉只能在一审裁判前提出,否则就达不到反诉的目的。抗辩则不然,只要本诉未最后审理终结,在一审、二审或重审、再审的任何时候都可以提抗辩意见。5、二者结果不同。反诉提出后,必须从程序上或实体上依法作出明确的裁判。抗辩意见,只能对抗原告行使请求权,在裁判时对原告的请求是否支持仅以其作参考,而不必对抗辩意见作出裁判。二、债权转让中债务人能否反诉债权转让中债务人不可以向受让人反诉。《合同法》虽规定了债权转让中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提出抗辩,《合同法》及其解释(一)中也规定了抗辩时可以将债权人列为第三人,但未规定可以反诉。因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不是同一法律关系。受让人仅接受权利而未接受义务。受让人与债务人之间仅是债权债务关系,而不是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买卖关系、租赁关系等。所以,不是同一事实或同一法律关系,债务人不可以提起反诉,反诉必须是权利与义务由同一法律关系而产生,在买卖合同中债务人如发生质量等问题完全可以向债权人提讼。否则会出现下述问题:1、与债权转让的初衷相悖。债务人如果反诉,受让人就要承担债权人的义务,但债权转让中,受让人仅接受权利而并未接受义务。债权人一般是受让人的债务人,其把债权转让给受让人,以达到债务抵销的目的,如果债务人作为被告可以向受让人反诉,那么,这与债权转让的初衷相违背。2、与债权人有权转让相悖。抗辩是关系到债权是否有权转让的问题,如已过诉讼时效的抗辩,债务已履行完毕的抗辩等等。如果抗辩意见成立,则债权人的权利受到影响或完全丧失,这涉及到债权人无权转让的问题(即有人称之为权利瑕疵)。而反诉是债权人在有权转让的前提下,债务人提起的另一诉讼请求,如房屋租赁合同中,债权人(出租人)把租金转让给了受让人,但债务人(承租人)以租金未付是事实,但债权人(出租人)未修理房屋为由提起反诉,这是债权人的义务,债务人完全可以直接债权人,而不应反诉由受让人来承担本不应由其承担的义务。这实际上是混淆了债权人与受让人的权利与义务,混淆了债权人有权转让与债权人应承担的义务;混淆了债权转让前后已改变的法律关系的主体。3、与立法的目的相悖。《合同法》及其解释,均明确规定了债权转让与债务转让。也规定了债权债务同时转让,如果债权转让中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反诉并反诉理由成立,则受让人就必须承担义务,那么立法时无须分别规定债权转让与债务转让,仅规定债权与债务同时转让就可以了;如果是债务转让,在买卖合同中,新债务人当然可以向供货的债权人提起质量反诉,这本来就是债权人应尽的义务;如果债权、债务一并转让,那么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合同关系归于消灭,受让人就完全取代了让与人的地位,受让人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应承担义务,债务人当然也可以向受让人提起反诉。但仅是债权转让,债务人则不可以向受让人反诉,否则,即与立法的原意相违背。为了切实保护债务人的合法权益,考虑到债权转让的特殊性,避免讼累,债务人可以提起反诉,但必须申请追加债权人为反诉被告,请求债权人直接承担责任。因在审判实践中,即使把债权人追加为第三人,但反诉的被告仍是受让人,所以,判决时仍应由反诉被告即受让人向反诉原告债务人履行义务,再由第三人即债权人向反诉被告履行义务。这样处理,其实忽略了一个最基本的事实,那就是受让人没有义务要向反诉原告受偿。所以,笔者认为,如果债务人提起反诉,把债权人追加为共同被告,如果反诉请求成立,则可以由债权人直接对反诉原告承担义务,这样既保护了受让人与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促使债权人承担自己应尽的义务,且与立法的初衷、与债权转让的目的相符。

您好,针对您的债权转让的抗辩有什么方式问题解答如下,债权转让的抗辩有哪些方式延诉抗辩、暂时抗辩、永久抗辩债权转让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债权部分让与第三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中的债权关系由一人变数人或由数人变更多人。新加入合同的债权人与原债权人共同分享债权,并共享连带债权。债权转让的抗辩有哪些方式1、延诉抗辩:是指“妨碍审理案件之实体问题,并按情况导致被驳回或将有关案件移送至另一。”(《澳门民事诉讼法典》第412条第1款第2项)分为:对管辖权的抗辩;暂时中止诉讼的抗辩,如对整个诉讼程序无效的抗辩、回避申请的抗辩、当事人及代理人资格不合法的抗辩等。2、暂时抗辩:是指暂时阻止请求权的行使。分为: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不可抗力抗辩权(《合同法》第66条、67条、68条、117条);先诉抗辩权(《担保法》第17条第2款);合同违反法律而无效不能继续履行的抗辩;附停止条件的债权条件尚未成就的抗辩等等。3、永久抗辩:是指请求权被永久排除而不能行使的权利。分为:时效完成的抗辩;债权未发生的抗辩;附解除条件的债权条件成就提出合同终止的抗辩;合同撤销的抗辩;债务已全部履行、抵销、提存、免除等债权业已消灭的抗辩。4、债权转让中的抗辩不能超出上述范围。反诉是的一种特殊形式,从广义上讲也属抗辩的一种特殊方式,但反诉毕竟不是抗辩。目前、日本、法国等法律中也未规定反诉属于抗辩、债权转让中可以反诉。相反,我国《澳门民事诉讼法典》中却明确规定了抗辩与反诉的不同概念。笔者认为,除当事人特别约定或法律的特别规定以外,债权转让中债务人不能以抗辩为由向受让人提起反诉,否则与我国现行的法律及立法原意不符。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债权转让抗辩权的具体规定是怎样的

    专业解答债权转移抗辩权是针对对方当事人权利的否认权,包括双务合同中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以及保证人的先诉履行抗辩。同时履行抗辩权适用于双方无明确履行顺序的合同,一方在对方未尽义务时可拒绝履行;如对方履行有误,另一方也有权拒收。

    2024.09.13 1122阅读
  • 债权转让的抗辩权是怎样的

    专业解答债权转让的抗辩权是对抗请求权或否定对方权利的权利,是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如双务合同中的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以及保证人的先诉履行抗辩权等。

    2024.08.18 2021阅读
  • 债权转让中债务人的抗辩权有哪些

    专业解答在债权转让过程中,债务人所享有的抗辩权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分类方式:首先,根据抗辩权是否仅随附于主债权而存在这一标准,我们可以将其细致地划分为独立抗辩权以及从属抗辩权;其次,结合抗辩权行使效力的强弱差异不一,可以将其归纳为永久抗辩权及一时抗辩权两类;再者,依据抗辩权产生的原因,即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我们又可将其细分为法定抗辩权与约定抗辩权两种。

    2024.07.17 1166阅读
  • 债权转让怎么抗辩

    专业解答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债权转让怎么抗辩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2024.03.02 1764阅读
  • 债权转让中债务人的抗辩权有什么类型怎么行使

    专业解答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债权转让中债务人的抗辩权有什么类型怎么行使问题带来帮助。

    2024.03.01 2069阅读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