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朋友介绍的相亲对象约出去吃饭,他说开个宾馆送我花,是我跟他去的酒店,吃完饭看完电影晚上他不让我回家,然后还强行发生关系,当时有反抗但是没证据,过后还不让我吃避孕药,过后越想越恶心怎么办,这样算强奸吗?
这种情况算强奸。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虽没反抗证据,但违背你意愿强行发生关系就符合强奸罪构成要件。解决方案是尽快收集可能的证据,比如聊天记录、监控、宾馆痕迹等,然后去寻求帮助,维护自己权益。
2025-04-21 12:57: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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