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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强制执行时,如果要提异议,得按下面程序来:
执行中,要是案外人觉得自己对执行标的有权利,还认为能靠这个权利排除强制执行,那就可以给执行法院交书面异议。
执行法院收到异议后,15天内会审查。要是审查后觉得理由对,就裁定暂停对这个标的执行;要是理由不对,就裁定驳回。
要是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又觉得原来判决、裁定有错,那就按审判监督程序处理;要是和原来判决、裁定没关系,能在裁定送达10天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案外人或者当事人对复议裁定也不服,还觉得原来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错了,损害自己民事权益,在裁定送达6个月内,能向作出原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法院申请再审。总之,提异议得按规定走程序,不能乱,这样才能把事情说清楚,维护好自己权益。
2025-04-12 15:00: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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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强制执行阶段,若要提出异议,有一套明确的程序。首先,在执行进程中,案外人若认为自己对执行标的拥有权利,且该权利足以排除强制执行,那么便可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异议。其次,执行法院会在收到异议后的十五日内展开审查。一旦审查后认定理由成立,便会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要是理由不成立,则裁定驳回。再者,若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要是觉得原判决、裁定有误,那就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来处理;要是与原判决、裁定并无关联,那么可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最后,案外人或者当事人要是对复议裁定仍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以及调解书的内容有误并损害了自身民事权益,那么可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整个程序严谨规范,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在法律框架内得以妥善处理。
2025-04-12 13:02: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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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强制执行时,要是想提异议,得按下面的程序来。
执行中,案外人要是觉得自己对执行标的有权利,还能排除强制执行,就能给执行法院交书面异议。
执行法院收到异议后,十五天内审查。要是理由对,就裁定停下对这个标的的执行;理由不对,就裁定驳回。
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要是对裁定不服,觉得原来判决、裁定有错,就按审判监督程序办;和原来判决、裁定没关系的,能从裁定送达日起十天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案外人或者当事人对复议裁定不服,觉得原来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错了,还损害自己民事权益,从裁定送达日起六个月内,能向作出原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法院申请再审。
2025-04-12 11:15: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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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强制执行时,提出异议要按以下程序来:
执行中,案外人若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权利,觉得自己有能排除强制执行的权益,就能向执行法院提书面异议。
执行法院收到异议后,会在十五日内审查。审查后,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要是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觉得原判决、裁定有错,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其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案外人、当事人对复议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错损害其民事权益的,能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法院申请再审。
2025-04-12 11:07: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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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强制执行时提出异议的程序如下:执行中,若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权利,觉得自己有能排除强制执行的权益,就能向执行法院提书面异议。执行法院收到异议后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就裁定中止对该标的执行,不成立则裁定驳回。要是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觉得原判决、裁定有误,按审判监督程序处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其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案外人、当事人对复议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错误损害自身民事权益的,能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法院申请再审。比如在某执行案件中,案外人称执行标的是自己合法所有,提出书面异议,执行法院审查后若认定其理由成立,就会中止对该标的执行,保障案外人权益。
2025-04-12 09:58:2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