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在房产证上加配偶名字,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房产证上加配偶名字,法律上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完成加名登记后物权变动,另一方成为房屋共有人。并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若无特殊约定,归夫妻共同所有,加名后房屋变为夫妻共同共有,双方平等享有处理权。
若加名时有关于房屋份额等特别约定,则按约定确定产权比值。
为避免纠纷,建议如下:
1.加名前双方就房产情况及权益分配充分沟通协商。
2.如有特别约定,以书面协议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3.保留好加名过程中的相关凭证,以备不时之需。
法律分析:
(1)婚后在房产证上加配偶名字,常被视作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完成加名登记后,房产物权变动,另一方成为房屋共有人。这是基于物权登记的效力,意味着房产的权属发生了变化。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无特殊约定,夫妻所得财产一般归共同所有。加名后,房屋性质变为夫妻共同共有,双方对房屋有平等处理权。比如在出售、抵押等重大处置上,需双方一致同意。
(3)若加名时有关于房屋份额等的特别约定,那么双方的产权比值应按照约定来确定。这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尊重双方的约定。
提醒:
加名时务必明确是否有份额等特别约定,有约定要形成书面协议。不同情况对应的产权认定有差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若想在婚后房产证上加配偶名字,首先要准备好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等相关证件材料。
(二)双方需一同前往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加名手续,填写申请表格等文件。
(三)办理加名前,双方可根据意愿协商是否对房屋份额等进行特别约定,若有则以书面形式确定下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1.婚后在房产证上加配偶名字,房产通常会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加名这一行为,法律上常看作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加名登记完成,另一方就成了房屋共有人。
2.按照规定,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没特别约定就归夫妻共有。加名后,房子成了双方共同所有,双方对房子有平等处理权。
3.要是加名时有房屋份额等特别约定,就得按约定确定双方产权比值。
专业解答在离婚后,如果房产证上还保留着配偶的名字,那么这可能会带来很多麻烦。比如,要是你想把房子卖了或者抵押出去,就需要得到配偶的同意,不然很容易产生纠纷。还有,如果配偶的名字还在房产证上,那么在涉及到房产继承的时候,情况也会变得很复杂。所以,为了避免这些问题,最好还是把配偶的名字从房产证上删掉。
专业解答有用,一方婚前全款所购房屋,婚后取得房产证时添加对方名字视为赠与,添加名字的行为有效。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屋是个人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即便房产证是在婚后取得的,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婚后在房产证上添加对方名字属于不动产赠与,添加名字后视为赠与成功,此时一般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专业解答1、准备证件:在去房管局添加名字之前,有几样证件是必须准备的,其中包括: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2、缴纳费用:接着就要在房管局大厅等待,叫到你的号就可以去办理。办理时是要收取费用的,不过因为各地的政策不同,收取的费用也有差别。3、领新房产证:上面的内容办理好以后,加名的基本程序就完成了。
专业解答随着法律法规更新,房产证上添加配偶姓名的房产归属有调整。婚前房产加名视为自愿赠予,可能转为共有财产。析产时,协议优先,否则法院倾向于认定登记权利人为主,增值及贷款还款部分需补偿未得房产者。婚后加名不影响原所有人权益,但需按法律规定对配偶提供赔偿。房产升值收益按出资情况划分,一方独自还贷,增值归个人;共同还贷,则需分享。离婚时,房产通常平均分割。
专业解答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按件收费,不按面积或价值比例收费。添加姓名等附属服务一般仅需支付11元。若婚姻期间购房,房产证只有一方姓名,想添加另一方姓名,需提供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和购房合同,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填写申请书并支付相应手续费。现在已转为集中管理和颁发不动产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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