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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中债权优先权的顺序是怎样排列的

李** 河南-濮阳 债务债权咨询 2025.03.30 03:02:52 316人阅读

法律中债权优先权的顺序是怎样排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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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破产程序中,首先确保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得到清偿,这是保障破产程序顺利进行的基础。
(二)重视职工债权,保障职工的切身利益,这部分涉及工资、补助等重要生活保障费用。
(三)在担保物权场景下,明确法定担保物权优先地位,比如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质权。
(四)对于多个抵押权并存情况,依据登记与否和先后顺序来确定受偿,做到公平合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值清偿。

2025-03-30 05:12: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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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优先权顺序在不同场景有别。
破产程序里,先保障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接着是职工债权,像工资、补助等。然后是社保费与欠税,普通破产债权居末。
担保物权场景下,法定担保物权优先,如留置权先于抵押权、质权。多个抵押权并存时,登记优先,登记的按先后,相同则按比值,未登记也按比值。抵押加质权,按登记、交付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2025-03-30 05:00: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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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不同场景下债权优先权顺序有别,破产程序和担保物权场景各有明确规定。
法律解析:
在破产程序里,为保障破产程序顺利进行,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先行受偿。职工债权涉及职工基本生存权益,所以紧随其后,包括工资、医疗补助等。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关乎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财政,位列第三。普通破产债权则排在最后。
在担保物权场景中,法定担保物权因法律强制规定,优先于约定担保物权,像留置权常优先于抵押权、质权。多个抵押权并存时,基于公示公信原则,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都登记的按登记先后,顺序相同则按债权比值;都未登记也按债权比值。同一财产既设抵押权又设质权时,按登记、交付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如果对债权优先权顺序还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全面的解答。

2025-03-30 04:21: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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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优先权顺序的不同规定旨在保障公平合理清偿。在不同场景下,这些规定是必要且合理的。

在破产程序中,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优先受偿,因其为保障破产程序顺利进行的必要支出。职工债权随后受偿,体现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关乎社会公共利益,再之后才是普通破产债权。

在担保物权场景下,法定担保物权优先于约定担保物权,维护交易安全和法定秩序。多个抵押权并存时,按登记情况确定顺序,确保权利先后有序。同一财产上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按登记、交付时间确定清偿顺序。

解决措施及建议:
1.债权人应充分了解债权优先权顺序规定,在交易前评估风险,合理选择担保方式。
2.企业在经营中要重视债务清偿顺序,合理安排资金,避免破产时引发纠纷。
3.相关部门加强监管,确保规定执行到位,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2025-03-30 03:40: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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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破产程序中,清偿顺序有着明确的层级划分。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处于最优先地位,这是保障破产程序顺利进行的基础。职工债权关乎职工基本生存权益,排在第二位。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紧跟其后,体现对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普通破产债权则只能在前面债权受偿完毕后再进行分配。
(2)担保物权场景下,法定担保物权优先于约定担保物权,这是基于法律的特殊规定。多个抵押权并存时,依据登记情况来确定受偿顺序,遵循登记优先原则。同一财产存在抵押权与质权时,按登记、交付时间先后决定清偿顺序。

提醒:
债权优先权顺序复杂,不同场景规定有别。处理相关事务时,要准确判断所属场景,依据法律规定维护自身债权,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

2025-03-30 03:16:14 回复

您好,关于企业破产清算优先债权人顺序如何排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企业破产清算,应该按照以下顺序进行清偿债务。(一)破产费用: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费用具体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在法定支出的范畴中,其基本特点是“成本性支出”。2、共益债务:(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二)劳动债权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劳动债权主要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三)破产人所欠税款《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三条第二款: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四)普通破产债权1、破产宣告前无财产担保或者法定优先权担保的债权。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是与有财产的债权相对而言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的权利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有权对担保物加以变卖,从其价款中优先受偿,因而不属于破产债权。而与之相对应的无财产担保或者法定优先权担保的债权,由于没有上述优越条件,所以应当列入破产债权。2、破产宣告前发生的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人放弃优先受偿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的权利人,享有优先受偿权,但在某些情况下债权人也可能因种种原因放弃自己的优先受偿权,这种放弃了优先受偿权的担保债权应当纳入破产债权的范围,在清偿顺序上,与无担保的破产债权一样,按照破产程序得到等比例受偿。3、破产宣告前发生的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值部分的债权。债权人依照法律程序对担保物行使优先受偿权后,财产担保以及法定优先权担保不足部分,或经变卖担保财产后不足以清偿的部分,可直接取得破产债权的地位。4、债务人的保证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后依法可以向债务人追偿的债权。设定了保证的债权,如果债务企业因破产而不能清偿,债权人有权向保证人请求清偿,因此这种有担保的债权不属于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保证人代破产企业清偿债务后所享有的代位求偿权,则应列入破产债权。5、票据出票人被宣告破产,付款人或者承兑人不知其事实而向持票人付款或者承兑所产生的债权。由此产生的债权如果不能作为破产债权,付款人或承兑人便会受到损失。为避免此种情况发生,付款人或承兑人便要对票据进行严格的审查,这必然造成票据支付的延误,从而影响其流通性,这样将给经济造成很大的损失和不良影响。因此将付款人或承兑人的债权作为破产债权,是为了维护票据作为无因证券的地位,保障付款人或承兑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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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破产清算优先债权人顺序如何排列?

    专业解答企业破产清算,应该按照以下顺序进行清偿债务。1、破产费用: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费用具体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2、劳动债权。3、破产人所欠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

    2024.06.25 5642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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