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河源法律咨询 > 河源抵押担保法律咨询 > 借条无还款日期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多久

借条无还款日期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多久

李*** 广东-河源 抵押担保咨询 2025.03.19 13:17:03 380人阅读

借条无还款日期担保人担保期限是多久

其他人都在看:
河源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河源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结论:
借条无还款日期时,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期限都是从债权人给债务人的合理准备时间届满之日起算六个月,若债权人在此期限内未要求连带责任保证人担责,保证人免责。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在借条无还款日期的情况下,担保期限计算有明确规则。对于一般保证,债权人虽可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但需给其合理准备时间,从该准备时间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同样如此,自主债务履行相关的合理准备时间届满开始算六个月,债权人可要求保证人担责。若在这六个月内,债权人未向连带责任保证人主张承担责任,保证人便免除保证责任。如果大家在遇到借条担保期限这类法律问题时,情况复杂难以判断,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准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3-19 17:21:06 回复
咨询我

借条无还款日期时,担保期限计算分两种:
一般保证:债权人可随时让债务人还款,需给合理准备时间。从准备时间结束起算六个月,这期间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担责。

连带责任保证:同样从合理准备时间结束算六个月,债权人可要求保证人担责。若此期限内未要求,保证人免责。

2025-03-19 16:58:50 回复
咨询我

借条无还款日期时,担保期限计算因保证方式而异。一般保证中,债权人自债务履行期届满起六个月内可要求保证人担责。无还款日期借条,债权人能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给予合理准备时间后,从该时间届满起算六个月为担保期限。连带责任保证也是如此,债权人同样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六个月内可要求保证人担责,合理准备时间届满开始计算这六个月。若债权人未在期限内要求保证人担责,保证人免除责任。

解决措施与建议如下:
1. 债权人应及时了解担保方式,在合理准备时间届满后的六个月内,明确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
2. 债务人与债权人可在借条中明确约定还款日期,避免担保期限计算的复杂性。
3. 保证人要清楚自身的保证责任和担保期限,关注债权人的主张行为。

2025-03-19 15:25:00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借条无还款日期时,担保期限计算因保证方式而异。一般保证中,债权人虽可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但需给予合理准备时间。从该准备时间届满之日起算六个月,在此期间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责任保证同样是从合理准备时间届满开始计算六个月的担保期限。若债权人在这六个月内未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保证人将免除保证责任。

提醒:
借条无还款日期时,担保期限计算较复杂。不同保证方式对应的责任不同,债权人应及时在担保期限内主张自己的权利,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具体案情。

2025-03-19 15:24:16 回复
咨询我

(一)一般保证:借条无还款日期时,债权人随时能要求债务人还款,不过要给债务人合理准备时间。从这个合理准备时间届满之日起算六个月,就是担保期限,在此期间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二)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保证类似,合理准备时间届满开始计算六个月的担保期限。债权人有权在这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若未在该期限内要求,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2025-03-19 13:57:18 回复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承担《公司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本文所称的有限公司不包括股份有限公司,也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我国目前没有无限责任公司或两合公司(个人独自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虽然承担无限责任,但不能称公司),注册资本也采用实收资本制,即公司注册资本必须一次实际到位(外商投资企业除外,允许注册资金分批到位),但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公司经营所负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是有条件、有前提的,即只有公司股东依法设立公司时注册资本全部实际到位,且事后没有抽逃资金的情况下才承担有限责任。二、股东承担无限责任的情形公司股东可能会承担无限责任或赔偿责任的六种情形列举如下:(一)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产生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二)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四)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企业主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因股权转让导致股东为一人,在6个月内既未吸纳新股东,又未进行企业性质变更登记的,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五)因下列情形致使公司与其股东或者该公司与他公司难以区分,控制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1)公司的利益与股东的收益不加区分,致使双方财务账目严重不清的;(2)公司与股东的资金混同,并持续地使用同一账户的;(3)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业务持续地混同,具体交易行为、交易方式、交易价格受同一控制股东支配或者操纵的。控制股东是指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并能对公司的主要决策活动施加影响的股东;控制股东可以是持多数股的股东,但不限于持多数股的股东(六)股东资产与公司资产混同、股东业务与公司业务混同的(关联交易),公司的人格即被股东所吸收而不再,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股东的一般瑕疵行为不能成为其承担公司责任的根据。对于股东在公司成立时出资不足,但后来已经补足出资的;项目公司的股东,虽然初始出资不足,但在其后的项目运行中投入的资金超过了约定的注册资本的,均应该认定其已经出资到位。对于股东抽逃公司资产的行为,应以公司实际资产的不当减少为认定标准,股东将其股权转让于他人或以其股权投资于其它公司的行为,对公司的资产不产生影响;即使股东没有办理股权过户手续,也不能将其对股权的处分认定为抽逃出资行为。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无期限借条担保多久无效

    专业解答大家好,跟你们聊聊借条和它背后的保证期这个话题。其实这非常重要。因为我们国家的《民法典》有这么一条规定:只要你跟给别人提供保证的那个人之间,有关于保证期是多长时间的明确约定的话,那就听从那个约定好了。但是万一要是这个约定的保证期比人家借给你钱的时候还要早,或者刚好跟还款期限对上了,这时候我们就得认为他们俩没谈过保证期这件事。

    2024.10.29 1868阅读
  • 没有还款日期的借条担保人的期限的时间是多久

    专业解答未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如何计算1、保证责任的期限通常被规定为六个月份。在债务担保的情况下,如果并未明确约定保证责任的详细期限,则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的保证责任期限将自债务履行完毕之日起开始算起,且该期限将会持续整整六个月。

    2024.10.16 1556阅读
  • 无限连带责任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多久

    专业解答无限连带责任担保人的担保期限通常在合同中约定,若无明确约定,债权人有权在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若超出此期限或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且债权人未提出请求,担保人将依法免除保证责任。

    2024.06.01 1836阅读
  • 约定的无期限连带担保责任具有没有效力

    专业解答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约定的无期限连带担保责任具有没有效力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2024.02.20 1164阅读
  • 约定的无期限连带担保责任是否是有效的

    专业解答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约定的无期限连带担保责任是否是有效的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2024.02.24 1559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