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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有按揭的可以办理更名登记吗

龙** 云南-普洱 财产分割咨询 2025.03.19 02:35:01 472人阅读

离婚房产按揭的可以办理更名登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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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离婚时,有按揭的房产一般不能直接更名,需经银行同意或提前还清贷款,也可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归属待条件符合时办理。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处于抵押状态的房产变更产权人,需获得抵押权人即银行的同意。这是因为银行对该房产享有抵押权以保障贷款债权。实践中,若要办理更名,可与贷款银行协商,银行同意后按其要求提供资料并配合办理抵押变更,之后去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若银行不同意,可提前还清贷款解除抵押后再去办理。此外,离婚双方还能在离婚协议里明确房产归属,等符合办理条件时再更名。若您在离婚房产更名方面还有疑问或遇到难题,可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03-19 07:21: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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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离婚时,有按揭的房产因处于抵押状态,一般不能直接更名,要变更产权人得经银行(抵押权人)同意。
  2.  若想办理更名,可和贷款银行协商,银行同意后按要求提供资料,配合办抵押变更,再去不动产登记机构更名。
  3.  银行不同意变更,可提前还清贷款解押,再去登记机构更名。也能在离婚协议里明确房产归属,等符合条件时办理。

2025-03-19 07:04: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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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离婚时按揭房产因处于抵押状态,通常不能直接办理更名登记,需获抵押权人(银行)同意。这是基于物权与债权的关系,银行作为抵押权人对房产有优先受偿权,变更产权人会影响其权益。
2. 解决措施如下:一是与贷款银行协商,获同意后按要求提供资料办理抵押变更手续,再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更名。这要求与银行积极协商,准备充分资料。
3. 若银行不同意,可提前还清贷款解除抵押后办理更名。这需有足够资金,可通过自筹或亲友借款等方式解决。
4. 还可在离婚协议中明确房产归属,待符合条件时办理更名。这样可避免当前办理难题,但需注意协议的合法性和可操作性。

2025-03-19 06:56: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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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离婚时,有按揭的房产由于处于抵押状态,通常不能直接办理更名登记,变更产权人要获得抵押权人即银行的同意。
(2)若想办理更名,可与贷款银行协商,银行同意后,按其要求准备资料并配合完成抵押变更手续,接着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更名。
(3)若银行不同意变更,可提前还清贷款解除抵押,然后去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更名。
(4)离婚双方还能在离婚协议里明确房产归属,等具备办理条件时再办理更名。

提醒:
办理房产更名时要了解银行具体要求和流程。不同离婚情况对应解决方案有差异,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03-19 05:12: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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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贷款银行积极协商,按银行要求准备并提供相关资料,配合完成抵押变更手续,之后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更名。

(二)若银行不同意变更,可考虑提前还清贷款,解除房产抵押状态,然后去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更名。

(三)离婚双方在离婚协议里明确房产归属,等满足办理条件时再办理更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这说明在有抵押的房产处理上,在遵循相关规定和通知抵押权人的情况下,是可以进行产权相关变更操作的。

2025-03-19 04:28:09 回复

如果能提供首付的证据,那么首付的部分是男方的,按揭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新婚姻法对于婚后房产权属问题的其他几种情况: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的分割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的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2)购买商品房(3)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6、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子女离婚后,房屋的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在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对此,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在这类案件中,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会告诉主张是借钱的一方可以另案。7、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分割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对此,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8、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分割在上述情况下离婚时,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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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解析 按揭房屋是能依法更名的。但需要经贷款机构同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借款人名称、性质、地址等变更时,应提前30天通知贷款人,并与贷款人重新签订借款合同修正文本和贷款保证合同文本。且更名必须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2024.09.02 119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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