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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强奸罪被刑拘后能撤案吗

陈* 浙江-湖州 强奸辩护咨询 2025.03.18 05:54:52 421人阅读

涉嫌强奸罪被刑拘后能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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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嫌疑人及家属认为符合撤案情形,可收集能证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等相关证据,向侦查机关提交,申请撤案。
(二)当存在证据不足无法证明犯罪事实的情况,嫌疑人及家属可协助律师与侦查机关协商,阐明证据方面的问题,推动撤案进程。
(三)若嫌疑人行为不构成强奸罪,应积极提供能证明自身行为性质的证据,如不在场证明、证人证言等,促使侦查机关撤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025-03-18 09:39: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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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涉嫌强奸罪被刑拘后有撤案可能。若存在情节轻微、过追诉时效、经特赦、告诉才处理犯罪未告诉或撤回告诉、嫌疑人死亡等情形,应撤案。
2. 证据不足或行为不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也会撤案。但强奸罪严重,立案后撤案审查严格。
3. 受害者谅解、嫌疑人自首等或影响量刑,不一定导致撤案。撤案要依事实法律,由侦查机关等决定。

2025-03-18 09:08: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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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涉嫌强奸罪被刑拘后存在撤案可能,但撤案审查严格,需依据事实和法律由侦查机关等依法决定。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出现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等情形时,应当撤销案件。另外,若证据不足无法证明犯罪事实,或者嫌疑人行为不构成强奸罪,公安机关也会撤案。不过,强奸罪属于严重犯罪,立案后撤案审查非常严格。受害者谅解、嫌疑人自首等情节一般影响量刑,不一定导致撤案。若你或身边人遇到与强奸罪相关的法律困惑,不知如何应对,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03-18 08:25: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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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涉嫌强奸罪被刑拘后有撤案可能,但审查严格。依据法律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经特赦令免除刑罚、告诉才处理犯罪未告诉或撤回告诉、嫌疑人死亡等情形应当撤案。证据不足无法证明犯罪事实或嫌疑人行为不构成强奸罪,公安机关也会撤案。
2. 虽然受害者谅解、嫌疑人自首等情节会在量刑时被考虑,但不一定导致撤案。因为强奸罪是严重犯罪,一旦立案,撤案需严格依据事实和法律,由侦查机关等依法决定。
3. 建议嫌疑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事实。若认为自身行为不构成犯罪,可通过律师提供相应证据和法律依据。对于受害者,应客观反映案件情况,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侦查机关要严格审查撤案申请,确保法律公正实施。

2025-03-18 06:58: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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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涉嫌强奸罪被刑拘后有撤案可能,当出现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等法定情形时,应当撤销案件。
(2)证据不足无法证明犯罪事实,或者嫌疑人行为不构成强奸罪,公安机关也会撤案。
(3)强奸罪是严重犯罪,立案后撤案审查严格。受害者谅解、嫌疑人自首等情节会影响量刑,但不一定导致撤案。
(4)撤案要依据事实和法律,由侦查机关等依法决定。

提醒:
强奸罪撤案有严格条件和程序。嫌疑人或家属若认为应撤案,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分析;受害者也可咨询了解自身权益和后续处理办法。

2025-03-18 06:49:49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被前女友诬告涉嫌,拘押在,就要想办法找证据,证明对方是诬告。  《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八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四十九条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第五十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人民检察院书、人民判决书,必须忠实于事实真象。故意隐瞒事实真象的,应当追究责任。  第五十二条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  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  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无论属于何方,必须受法律追究。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被前女友诬告涉嫌,拘押在,就要想办法找证据,证明对方是诬告。  《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八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四十九条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第五十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人民检察院书、人民判决书,必须忠实于事实真象。故意隐瞒事实真象的,应当追究责任。  第五十二条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  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  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无论属于何方,必须受法律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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