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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若对检察院不起诉决定有异议,公安机关要在收到决定书7日内,向上一级检察院提请复核。
2. 马上释放在押犯罪嫌疑人,接到决定就办释放手续。
3. 解除相关强制性措施,像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都要解除。
4. 若觉得犯罪嫌疑人违法行为需处罚、处分或没收违法所得,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要求其及时反馈结果。
2025-03-15 17:27: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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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公安机关需遵循异议复核、释放嫌疑人、解除强制措施、移送处理等程序。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当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时,公安机关有多方面的程序要遵循。若对决定有异议,可在7日内向上一级检察院提请复核,以保障自身对案件处理的合理诉求。同时,必须立即释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办理释放手续,这是保障嫌疑人合法权益的体现。此外,要解除相关的强制性措施,如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予以解除。并且,若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违法行为需行政处罚、处分或没收违法所得,应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并要求反馈结果。这些程序的规定,既保证了司法程序的严谨性,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在涉及类似司法程序方面有疑问,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会为您提供专业的解答。
2025-03-15 16:25: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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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当公安机关对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有异议时,有向上一级检察院提请复核的权利,不过需在收到不起诉决定书7日内进行,这为公安机关提供了表达不同意见的合法途径。
(2)对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必须立即释放,及时办理释放手续,保障公民人身自由,避免不当羁押。
(3)相关的强制性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等,也应解除,防止对当事人财产权益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4)若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违法行为需行政处罚、处分或没收违法所得,公安机关应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并要求反馈处理结果,以确保法律责任的落实。
提醒:
公安机关需严格遵守各项程序的时间要求,避免程序违法。不同案件情况复杂,处理细节有别,建议咨询以作进一步分析。
2025-03-15 16:08: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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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安机关对检察院不起诉决定有异议时,要在收到不起诉决定书7日内,向上一级检察院提请复核。
(二)若犯罪嫌疑人在押,公安机关接到不起诉决定后,需马上办理释放手续,立即释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
(三)解除相关强制性措施,把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强制措施。
(四)依据案件具体情况,若认为犯罪嫌疑人违法行为需行政处罚、处分或没收违法所得,应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并要求其及时通知处理结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2025-03-15 14:22: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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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公安机关需遵循相应程序。首先应立即释放在押犯罪嫌疑人,在接到不起诉决定后马上办理释放手续。同时,要解除相关强制性措施,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予以解除。
若公安机关对该决定有异议,可在收到不起诉决定书7日内,向上一级检察院提请复核。此外,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若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违法行为需行政处罚、处分或没收违法所得,应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并要求其及时通知处理结果。
建议公安机关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操作,确保释放和解除措施及时到位。在提请复核时,准备充分的理由和证据。移送主管机关处理时,做好协商协调,保证信息传递及时准确。
2025-03-15 12:23:3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