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仲裁委自身通常不会主动撤销裁决,人民法院依申请撤销的规则,体现了司法对仲裁的监督作用。没有仲裁协议却进行仲裁,违背了仲裁基于当事人合意的基本前提,此时裁决缺乏合法根基。
(2)超出仲裁协议范围或仲裁委无管辖权作出的裁决,属于越权行为,破坏了仲裁的既定框架。
(3)仲裁庭组成或程序违法,损害了当事人获得公平审理的权利,公平的程序是裁决公平的保障。
(4)伪造证据、隐瞒关键证据都会误导仲裁庭判断,破坏裁决的公平性与客观性。
(5)仲裁员的违法违纪行为严重损害仲裁公信力,必须予以纠正。规定六个月的申请期限,促使当事人及时行使权利。
提醒:
涉及仲裁裁决撤销问题,需留意期限规定,确保合法权益及时主张。对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一)对于可能面临仲裁裁决被撤销情况的当事人,在日常要重视仲裁协议的签订,确保协议内容明确、有效,清晰界定仲裁范围,避免日后出现无仲裁协议或超范围仲裁的争议。
(二)在仲裁程序进行中,密切关注仲裁庭组成及程序是否合法,对于仲裁员该回避的情况及时提出异议,保障程序公平。
(三)要注重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避免使用伪造证据,同时注意保护自身证据,防止对方隐瞒关键证据影响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平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
仲裁委很少主动撤销裁决,通常由法院依申请操作。
比如,没有仲裁协议,也就是双方没达成仲裁的一致想法,裁决可能被撤。
裁决事项超范围或仲裁委没权力管,裁决也可能被撤销。
仲裁庭组成或程序违法,像该回避的没回避,裁决也有被撤风险。
证据是假的,或者对方藏了关键证据,以及仲裁员有不良行为,都可能导致裁决被撤销。当事人要在收到裁决书半年内向仲裁委所在地中院申请 。
结论:
仲裁委通常不自行撤销仲裁裁决,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撤销,当事人应在收到裁决书六个月内向仲裁委所在地中级法院提出申请。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在多种特定情形下人民法院会依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没有仲裁协议,也就是当事人间没达成有效仲裁合意时,裁决可能被撤销;裁决事项超出仲裁协议范围或仲裁委无管辖权,其裁决也可撤销;仲裁庭组成或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像仲裁员该回避却未回避这种影响公平的程序违法情况,同样符合撤销条件;若裁决依据伪造证据,或对方隐瞒足以影响公平裁决的证据,以及仲裁员存在索贿受贿等违法裁决行为,都能成为撤销裁决的理由。在现实生活中,仲裁裁决结果对当事人权益影响重大,若遇到上述情形,当事人要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对仲裁裁决撤销相关法律问题存在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仲裁委确实极少自行撤销仲裁裁决,主要是由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撤销。这一制度设计旨在保障仲裁裁决的公平性与合法性,同时给予当事人权利救济途径。
针对不同撤销情形有相应注意要点:
1. 对于没有仲裁协议的情况,当事人在产生纠纷寻求仲裁时,务必确保事先达成有效的仲裁合意,明确约定仲裁事项与仲裁机构 。
2. 若涉及裁决事项范围与仲裁委管辖权问题,当事人要在仲裁协议中精准界定仲裁范围,同时确认仲裁委的管辖权范围。
3. 关于仲裁庭组成与程序违法,要熟悉仲裁规则,对仲裁员存在应回避情形及时提出申请。
4. 面对伪造证据与隐瞒关键证据,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要注重证据收集与审查,防止虚假证据进入仲裁程序。
5. 对于仲裁员的不当行为,当事人应积极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收集证据,按规定期限向仲裁委所在地中级法院提出撤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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