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方面:按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要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离婚登记。所以外省人无法在深圳协议离婚。
诉讼离婚方面:要是被告在深圳有经常居住地,即离开住所地连续居住超一年(住院就医处除外),原告能在深圳法院起诉。原告得提供居住证等证明,法院受理后依法审理裁判 。
结论:
外省人在深圳,协议离婚不可行,诉讼离婚若被告有深圳经常居住地则可行。
法律解析:
内地居民协议离婚,需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因此,外省人无法在深圳通过协议离婚方式结束婚姻关系。而诉讼离婚方面,只要被告在深圳有经常居住地,即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原告就能在深圳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不过原告要向法院提交能证明被告经常居住地在深圳的证据,像居住证、社区居住证明等,法院受理后会依法审理和裁判。若大家在离婚法律程序上有疑惑,或者不确定自身情况该如何处理,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外省人在深圳离婚,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情况不同。协议离婚时,按照规定,外省人不能在深圳通过该方式办理,因为内地居民自愿离婚需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而诉讼离婚时,若被告在深圳有经常居住地,即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非住院就医的地方,原告就能在深圳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 对于想在深圳协议离婚的外省人,只能前往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
2. 打算在深圳诉讼离婚的,原告应提前收集能证明被告经常居住地在深圳的证据,像居住证、社区居住证明等,及时向深圳法院提起诉讼,后面按法院要求参与审理流程 。
(一)对于想在深圳离婚的外省人,若选择协议离婚,因规定需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所以无法在深圳办理。建议回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若选择诉讼离婚,若被告在深圳有经常居住地,原告可在深圳法院起诉。要提前准备好能证明被告经常居住地在深圳的证据,像居住证、社区居住证明等,然后向深圳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
法律分析:
(1)协议离婚遵循属地原则,内地居民自愿离婚需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因此外省人不能在深圳仅通过协议方式离婚,需回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
(2)诉讼离婚有不同规则。若被告在深圳存在经常居住地,即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非住院就医地,原告就能在深圳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一过程中,证据至关重要,像居住证、社区居住证明等可用来证明被告经常居住地在深圳,法院据此受理并依法审理裁判。
提醒:
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条件不同,若涉及外地户口在深圳离婚,建议先确认符合哪种方式,准备好相应材料,有疑问可进一步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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