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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郯城李庄的,我们村里有个人30年前欠我们家里钱,我们在06年的时候起诉他,他以村里的一处房子抵给我们家里,我们有法院的判决书
既然有法院判决书且对方以房抵债,可持判决书办理相关房产过户手续。若对方不配合,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你好,可以的,属于以物抵债的情况
你好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我是天津东方临沂律师事务所A
具体情况细沟通,祥细说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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