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汕尾法律咨询 > 汕尾人身侵权法律咨询 > 都是用自己电话打电话给贩毒人员联系后进行交易,但二人指证贩毒电话号码相同能成立吗

都是用自己电话打电话给贩毒人员联系后进行交易,但二人指证贩毒电话号码相同能成立吗

ask****126 广东-汕尾 人身侵权咨询 2018.03.04 08:05:18 78人阅读

都是用自己电话打电话给贩毒人员联系后进行交易,但二人指证贩毒电话号码相同能成立吗。另外二人电话号码与移动公司出具各人电话号码又不相同,这样法院判决书能成立吗。

其他人都在看:
汕尾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汕尾损害赔偿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地区:山东-济南 咨询解答:83083条

用的是什么罪名

2018-03-04 08:07:30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律师解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损害赔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