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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债务的清算,得根据不同情况来区分,具体如下:
1.夫妻共同债务:
要是夫妻双方一起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表示认可等,这种通过共同意思表示所欠下的债务,还有就是夫妻中的一方在婚姻关系还在的时候,以个人名义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欠下的债务,这些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等到离婚的时候,双方得一起把这些债务还清。要是共同财产不够用来清偿这些债务,或者财产本来就是各自所有的,那双方就得商量着怎么清偿;要是商量不出个结果,那就得让人民法院来判决了。
2.夫妻一方个人债务:
如果夫妻中的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欠下的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的需要,那这种债务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得由欠债的这一方自己来承担。
在实际生活中,对于债务到底属于什么性质,可能会存在一些争议。这时候就需要结合具体的证据来综合判断了。比如说借款的用途,是用于家庭生活开销,还是用于个人的其他事务;还有双方之前有没有什么约定等等。只有把这些相关的证据都考虑进去,才能更准确地判断债务的性质。
总之,离婚后债务的清算不能一概而论,得按照具体的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和证据来确定债务的归属和清偿方式,这样才能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2025-02-07 18:06: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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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债务的清算,得根据不同情况来区分,具体如下:
一、夫妻共同债务
要是夫妻双方一起签了名,或者一方事后表示认可等,这种体现了双方共同意思的债务,还有就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自己的名义,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欠下的债务,这些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当夫妻离婚的时候,就需要一起把这些债务偿还掉。要是共同财产不够用来还清这些债务,或者财产本来就是各自所有的,那双方可以商量着怎么清偿;要是商量不出来个结果,那就得让人民法院来判决了。
二、夫妻一方个人债务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以个人名义欠下的债务,已经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的需要,那这样的债务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了,得由欠债的这一方自己去承担。
在实际生活当中,对于债务到底属于什么性质,有时候可能会存在一些争议。这时候就得结合具体的证据来综合判断了。比如说,这笔借款具体是用来做什么的,还有夫妻双方之前有没有什么相关的约定等等。因为只有把这些方面都考虑进去,才能更准确地判断债务的性质,从而确定该由谁来承担这些债务。这样做也是为了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让债务的清算更加公平合理。总之,离婚后债务的清算得按照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来妥善处理。
2025-02-07 16:09: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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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涉及到债务清算的事儿,得根据不同情况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夫妻共同债务方面
要是夫妻双方一起签了名,或者有一方后来认可了这笔债务,这种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欠下的债务,那就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在婚姻关系还存在的时候,一方以自己的名义借了钱,但这笔钱是为了家庭日常生活开销的,这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要是离婚了,这种共同债务得夫妻两人一起还。要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不够还清这些债务,或者财产已经明确归各自所有了,那夫妻双方就需要商量着怎么清偿;要是商量不出来个结果,那就得让人民法院来判决了。
二、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方面
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钱,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这种债务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了,得由借钱的这一方自己去承担。
在实际生活中,对于债务到底属于什么性质,有时候可能会有争议。这时候就得结合具体的证据来判断了,像这笔借款是用来干啥的,夫妻双方之前有没有什么约定等等,得综合各方面的情况来确定债务的性质。
2025-02-07 14:43: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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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债务的清算,需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区分处理,具体如下:
一、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包含两种情形。一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体现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比如夫妻双方共同向他人借款用于购买家庭住房,这种情况下,双方都明确知晓并同意借款行为,自然属于共同债务。二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像日常生活中的水电费、食品采购费用等,即使是以一方名义借款支付,也属于共同债务。
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若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夫妻财产归各自所有时,双方可先进行协商,按照协商结果清偿债务;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二、夫妻一方个人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例如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私自借款用于个人投资且投资收益并未用于家庭生活,这种债务就应由举债一方自行承担。
在实际操作中,债务的性质认定有时会存在争议。这就需要结合具体证据来综合判断,比如借款的实际用途、夫妻双方之间是否有相关约定等。
2025-02-07 12:47:3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