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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不留遗嘱一儿一女怎么分割财产

刘** 山东-枣庄 遗产继承咨询 2025.01.26 09:46:33 356人阅读

父母不留遗嘱一儿一女怎么分割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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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下财产分割遵循一定规则。
首先,在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和父母,当父母去世且无遗嘱时子女共同继承财产且一般平分。
其次,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多分。
再者,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不分或少分。如果子女间对财产分割协商无果,可起诉至法院,法院会综合考量继承人实际情况和对被继承人的扶养贡献等确定具体分割比例。

解决措施和建议:子女们应先友好协商,按照法律规定合理确定各自份额。若协商不成,在诉讼过程中,要准备好能证明自己扶养贡献等相关证据,以争取更有利的财产分割结果。

2025-01-26 15:51: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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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 法定继承里第一顺序继承人包含配偶、子女和父母,在父母去世未留遗嘱时子女共同继承财产,正常是平分。
2. 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遗产分配时能多分,这体现对积极履行扶养责任一方的公平对待。
3. 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不分或少分,这是对消极对待扶养义务的惩罚性规定。
4. 子女间财产分割协商不成可诉讼,法院会综合多种因素判决,如继承人实际情况、扶养贡献等,这确保了财产分割的合理性与公正性。

提醒:
在法定继承财产分割时,继承人应明确自己的扶养情况对遗产分配的影响,若对分割有争议且情况复杂,应咨询律师以便更好应对。

2025-01-26 14:42: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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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父母去世未留遗嘱时,财产由子女按法定继承,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者可多分,不尽扶养义务者应不分或少分,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
法律解析:
1、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含配偶、子女、父母。当父母去世且无遗嘱时,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财产,一般情况下是平分。这是法定继承的基本规定,旨在保障子女的合法继承权。
2、对于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法律允许其在分配遗产时多分。这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性,鼓励子女积极赡养老人。而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不分或者少分,是对不履行赡养义务行为的约束。
3、若子女之间无法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综合多种因素来确定分割比例,以确保判决公平合理。

如果您在法定继承方面遇到类似财产分割的困扰,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详细咨询。

2025-01-26 13:17: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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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子女想要在法定继承中争取更多份额,平时就应该尽可能地对父母尽到主要扶养义务,例如在父母生病期间悉心照料、提供主要的生活费用等,并且可以留存相关证据,像医院的缴费记录、照顾时的照片等,这样在财产分割时就更有优势。
(二)若存在部分子女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情况,其他子女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比如能证明该子女有经济能力却从未给过父母赡养费的银行流水等。在协商财产分割时,可将这些证据出示,要求该子女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如果协商不成诉至法院,这些证据也会对法院的判决产生影响。
(三)当子女之间对财产分割协商不成时,向法院提起诉讼是一种解决途径。在诉讼过程中,各方应如实向法院陈述自己的情况,包括自己对被继承人的扶养情况等。同时要按照法院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据,尊重法院的判决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025-01-26 11:50: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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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常情形下,财产分割遵循法定继承规则。法定继承里,配偶、子女、父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当父母离世且无遗嘱时,子女共同继承财产,大多时候是平分。
2. 不过要是某个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较多扶养义务或者一直共同生活,在分配遗产时就能够多分。而那些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遗产时要不分或者少分。
3. 要是子女对财产分割没法协商一致,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会依据实际状况,像是继承人的情况、对被继承人的扶养贡献等,确定财产的具体分割比例。

2025-01-26 11:26:43 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法律意见】遗嘱生效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必须具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如果立录音遗嘱,也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二)自书遗嘱,须由立遗嘱人本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三)代书遗嘱,由立遗嘱人口授他人代书的遗嘱,也须有两名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为代书人,代书后,将代书的遗嘱在立遗嘱人面前宣读无误后,经立遗嘱人认可,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立遗嘱人签名。(四)公证遗嘱,立遗嘱人请当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公证遗嘱在法律上证据效力是最强的,为了立遗嘱人的利益,公证机关对遗嘱内容保密。(五)无论立哪种形式遗嘱,立遗嘱人必须具备行为能力。由于疾病或者其它原因不能正确表达意思表示的不能立遗嘱。(六)遗嘱内容不得违返法律规定,不得剥夺有抚养义务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人的继承权。(七)遗嘱的内容必须具体、明确、意思表达真实。如果遗嘱内容含糊不清,笼统,那么在立遗嘱人死亡后,很可能由于对遗嘱的理解发生歧义而造成执行困难。总之,遗嘱内容真实、合法、形式合法才能有效;有效的遗嘱在立遗嘱人死亡后才能生效。

立遗嘱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住址为了,特请和作为见证人,并委托律师事务所律师代书遗嘱如下:一、立遗嘱人所有的财产名称、数额、价值、位置及特征:二、立遗嘱人对所有财产的处理意见:本遗嘱一式份,由保存。立遗嘱地点:立遗嘱时间:代书人:××律师××律师事务所《继承法》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遗嘱公证细则》第十三条遗嘱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二)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三)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四)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五)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遗嘱中一般不得包括与处分财产及处理死亡后事宜无关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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