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起算点明确为定残之日,这是确定赔偿时间范围的关键节点。从该日起,赔偿责任方才正式明确,以定残作为时间界限,合理划分赔偿的起始阶段。
(2)计算标准依据受诉法院所在地的相关消费支出标准,区分城镇和农村居民不同情况,体现了地域经济差异对赔偿的影响。这能更贴近实际生活成本,确保赔偿的合理性。
(3)对于不同年龄段的被扶养人,计算年限有着细致规定。未成年人到18周岁,无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60周岁以上、75周岁以上又有不同递减规则。这种设置考虑了不同年龄阶段的实际需求和预期寿命。
提醒:
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时,务必准确界定被扶养人范围,精确评估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建议咨询专业人士以确保计算准确无误 。
结论:
人身损害赔偿中的被扶养人生活费从定残之日起开始计算,其计算要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关标准计算,且针对不同被扶养人情况有不同计算年限。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标准明确。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来算。对于被扶养人的情况区分计算:未成年人计算至十八周岁;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不过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在实际计算时,确定被扶养人的范围以及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等因素至关重要,只有这样才能准确算出被扶养人生活费的具体数额。如果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涉及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问题,且自己难以准确把握相关因素和计算方法,建议及时向专业律师或者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确定被扶养人范围。要明确哪些人属于被扶养人,比如未成年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等。
(二)确定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这需要相关的鉴定或评估,以确定按何种比例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
(三)明确计算标准。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来计算。
(四)根据被扶养人情况计算年限。未成年人算至十八周岁,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一般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其中残疾赔偿金等包含被扶养人生活费相关内容)
1. 人身损害赔偿里的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起点是定残之日。
这是明确的计算起始时间规定。
2. 计算标准要依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关标准。
具体就是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
3. 计算年限分不同情况。
未成年人算到十八周岁;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每增一岁减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算。
4. 实际计算要确定相关因素。
像被扶养人范围、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等,确保生活费数额准确。
人身损害赔偿中的被扶养人生活费从定残之日起算,这是明确的规定。
1. 计算标准明确:被扶养人生活费依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来计算,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执行。这样能确保计算有客观依据,保障被扶养人的基本生活需求。
2. 不同被扶养人计算期限有别:若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算至十八周岁;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一岁减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这种区分体现了对不同情况的合理考量。
在计算时,要准确确定被扶养人的范围以及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建议在处理相关案件时,仔细收集和审查相关证据,如医疗鉴定报告、收入证明等,以准确认定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同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界定被扶养人范围,从而准确计算出被扶养人生活费的具体数额。
专业解答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医疗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起算呢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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