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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父母购买的农房,在婚后拆迁所得的补偿等通常不算共同财产。
农房系婚前父母出资购买,其产权登记在父母名下或仅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婚后拆迁,所得补偿等一般是基于对原农房的补偿,并非婚后夫妻共同劳动或经营所得。
但如果拆迁安置协议等明确约定了部分补偿款或安置房屋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或在拆迁过程中有夫妻共同出资等情况,则可能会有部分财产视为共同财产。具体情况需根据实际的拆迁安置文件及相关证据来综合判断。
2024-12-19 10:39: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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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父母买的那种农房,等到婚后要是遇到拆迁,所得的那些补偿之类的东西,通常是不算夫妻共同财产的。因为这农房本来就是婚前父母出的钱买的,产权登记要么在父母名下,要么就只是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婚后拆迁得到的补偿,主要是针对原来的那套农房进行的补偿,可不是婚后夫妻一起劳动或者经营赚来的。不过,如果拆迁安置协议之类的文件明确规定了有部分补偿款或者安置房屋跟婚后夫妻的共同财产有关系,又或者在拆迁过程中夫妻有一起出资等情况,那可能就会有部分财产被看作是共同财产。到底是不是共同财产,得根据实际的拆迁安置文件以及相关的证据来综合评判。
2024-12-19 09:29: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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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父母购置的农房,婚后拆迁所得补偿通常不属共同财产。因为这农房是婚前父母出资购买,产权要么在父母名下,要么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而婚后拆迁所得,本质上是对原农房的补偿,并非夫妻婚后共同劳动或经营所得。
然而,要是拆迁安置协议明确规定部分补偿款或安置房屋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有关,抑或在拆迁过程中夫妻有共同出资等情形,那就可能会有部分财产被视为共同财产。这就好比原本的农房是父母给孩子的一份婚前礼物,拆迁所得只是对这份礼物的补偿,一般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但如果协议或实际情况有特别约定,那部分财产的性质就可能发生变化,得依据具体的拆迁安置文件和相关证据来综合判定。
2024-12-19 08:53: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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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的时候,是父母买的农房。这农房的钱是父母出的,产权登记,要么在父母名下,要么就只是一方婚前自己的财产。等到婚后发生拆迁,那所得的补偿之类的,通常都不是因为婚后夫妻一起劳动或者经营才得到的,而是基于对原来那套农房的补偿。
不过,如果拆迁安置协议之类的文件明确规定了,有一部分补偿款或者安置的房屋跟婚后夫妻的共同财产有关系,又或者在拆迁过程中夫妻一起出了钱等等这种情况,那就可能会有一部分财产被看作是共同财产。到底是不是共同财产,得根据实际的拆迁安置文件以及相关的证据来综合好好地判断。
2024-12-19 07:54: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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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结婚之前,由父母购买的那种农村的房子,等到婚后要是因为这房子拆迁而获得的补偿之类的东西,通常是不能算作夫妻共同财产的。
这农房本来就是婚前父母出的钱买的,而且产权登记要么在父母名下,要么就只是一方在婚前的个人财产。等到婚后拆迁,那所得到的补偿,主要是基于对原来那农房的补偿,并不是婚后夫妻一起劳动或者经营所得到的。
不过,如果在拆迁安置协议之类的文件中明确规定了有一部分补偿款或者安置的房屋是和婚后夫妻的共同财产有关系的,又或者在拆迁的过程中夫妻有一起出了钱之类的情况,那可能就会有一部分财产被看作是共同财产。具体到底是不是共同财产,得根据实际的拆迁安置文件以及相关的证据来综合地进行判断,可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
2024-12-19 07:37:59 回复